高质量发展|我国职业培训高质量发展的若干建议( 二 )


73号) 。 “考” , 即评价 。 “培” , 即培养、培训 。 “培养” , 适用于学制教育的学生;“培训” , 适用于职业培训的学员 。 “分离” , 一是地点分离 , 培训学习地点与证书考试地点分开;二是师生分离 。 任课教师不能监考其授课的学生 。 培考分离 , 虽然需要较高的评价成本 , 但可较好地保证培训的和评价的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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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建设建议
目前我国职业培训平台大体可分为四类:政府举办类、院校举办类、行企举办类、社会力量举办类 。 除行企办培训机构和社会力量办培训机构外 , 主要有五个平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公共实训基地、创新创业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院校职业培训中心 。 建议:
1.公共实训基地应升级为2.0版 , 尤其是新建的公共实训基地应升级为公共“产训评就对接”基地 。
2.各区县级建一个公共实训中心 。
3.高技能人才基地要升级为2.0版 。 新版的内容之一是:在原来的高级技工、技师、高级技师三个层级基础上增加一个层级:特级技师 。 这样 , 我国技术工人技能等级由五级升为六级 。
注:所谓“产训评就对接” , 并非排斥职业培训的相对独立性 , 而是指在实际运行中 , 产业、培训、评价、就业四个环节要联系起来 。 职业培训的业务和职业培训的任务不能自上而下分配 , 而是据产业需要和社会需求确定;培训结束需要考核 , 合格者依照《职业教育法》规定发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愿意继续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评价的 , 可以参加考核 , 合格者获取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劳动者参训也好 , 参评也好 , 目的是就业 。
来源:景容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