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非法上访!临沂盖某,判了!


【兰山|非法上访!临沂盖某,判了!】上访须依法 , 违法必打击 。
依法上访是国家赋予公民的一项权利 ,
但是公民必须按照国家的规定和要求 ,
依法表达自己的正当诉求 。
对于无理取闹 ,
缠访、闹访、串访、越级上访等
无视国家法律、不听劝阻的上访行为 ,
触犯国家法律的 ,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
兰山公安
昨天发布两起典型案例案例一2017年起 , 兰山区居民盖某以拆迁问题为由 , 多次在国家重大政治活动期间利用非正常手段上访 , 严重扰乱国家信访秩序 。经兰山公安分局全面调查取证 , 盖某因涉嫌寻衅滋事 ,于2019年8月10日被依法刑事拘留 , 2019年8月19日被依法逮捕 。 2020年9月21日 , 盖某 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四个月 , 缓刑三年零六个月。
案例二2018年以来 , 兰山区居民曲某为获取不正当利益 , 以房屋拆迁赔偿等问题为由多次非法上访 , 并以各种手段对相关部门进行敲诈勒索 。 经兰山公安分局全面调查取证 , 曲某因涉嫌敲诈勒索 , 于2019年8月11日 被依法刑事拘留 , 2019年9月19日被依法逮捕 ,目前曲某已被移送起诉 。
公安机关提醒
信访诉求必须依法、理性表达 , 绝不要心存侥幸 , 肆意触犯法律底线 。 合理合法的诉求只有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才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 , 无理上访、重复上访、越级上访占不到半点便宜 , 任何形式的非访、缠访、闹访以及扰乱滋事等违法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 更重要的是 , 非法上访违法犯罪个人信息永久记录 , 还将影响子女等直系亲属的政审 , 从而影响考学、入党、征兵、报考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等 , 扰乱社会秩序 , 最终害人害已!
信访是公民的权利 ,
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无可厚非 ,
但公民必须依法合理表达诉求 ,
非法上访不但不能解决问题 ,
反而要承担法律责任 。
非法信访 ,耽误自己 ,也影响孩子的一生!
来源:兰山公安
编辑:小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