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关于做好市国资委监管企业2019年度预算报告工作的通知( 二 )


(四)预算调整案报送
各企业应于2019年9月15日前 , 以正式文函将预算报告调整案报送市国资委 。 已实施规范董事会建设的企业应在报送前和市国资委沟通 , 并充分考虑市国资委的意见 , 同时将董事会或相关权力机构审议决议一并报送市国资委 。 市国资委将对目前未纳入规范董事会建设的企业的预算报告调整案进行批复;对已实施规范董事会建设的企业的预算报告调整案进行备案告知 。
请各企业按以上预算编制和填报要求 , 结合市国资委2019年提质增效工作目标和方案措施(将另行下发) , 做好2019年度的预算编报工作 。 各企业在预算编制工作中如有问题 , 请及时向市国资委(财务评价处)反映 。 相关附件和数据文件请从市国资委网站(www.shgzw.gov.cn)下载 。
各委托监管单位、区县可参照执行 。

附件:1、2019年度上海市国有企业预算报表表式
2、2019年度企业预算报表编制说明
3、2019年度企业预算情况说明书内容提要
4、预算调整情况说明提要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年10月16日
联系人:辛敏联系方式:23115793

抄送:委托监管单位、各区国资委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关于做好市国资委监管企业2019年度预算报告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