崂山交警大队|在青岛一马路中间摆拍写真照?处罚结果出来了!
9月3日
崂山交警接到群众举报
一辆鲁M牌照车辆
在崂山区崂山路流清河路段停车拍摄写真
时间长达十几分钟
严重影响过往车辆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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瞅瞅 , 还真是在大马路中间……崂山交警大队沙子口中队
提供的监控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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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4人把车停放在崂山路
流清河路段最边上的车道 。
其中 , 一对男女坐在路中央 ,
摆出各种动作 ,
另外两个人 , 一人负责拍照 ,
一人蹲在车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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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崂山交警大队|在青岛一马路中间摆拍写真照?处罚结果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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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违停车辆和拍摄者占据了一个半车道 , 严重影响道路通行 , 过往车辆纷纷躲避 , 期间多辆大巴车不得不到借到对面车道行驶 , 现场险象环生 。 不过拍摄者不以为然 , 仍然不停更换拍照姿势 , 视安全于不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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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振海 崂山交警大队沙子口中队副中队长
接到群众举报后 , 交警马上通过电子监控对该车进行跟踪 , 发现该鲁M拍照车辆于8月29日、30日在青岛市崂山区活动 , 目前已离开青岛市 。 随后 , 崂山交警电话联系了车主 , 车主表示自己把车借给了朋友 , 并不是本人开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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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联系车主
根据《山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 , 行人不得在行车道内 , 坐卧、停留、嬉闹 , 机动车也不能随意停放于机动车道内 , 要依法顺向停放于停车泊位内 。 最终 , 交警部门对该车辆做出罚款100元 , 不计分的处罚 , 三位行人每人罚款2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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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振海 崂山交警大队沙子口中队副中队长
当下
很多年轻人不论拍写真照还是婚纱照
为了追求与众不同的浪漫效果
可这份浪漫应该在安全且
不影响他人的前提下进行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编辑 刘瑾阳
综合 半岛网官微、青岛电视台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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