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虐童形式发生变化 板上钉钉,却为何屡屡出现?( 四 )


但他同时向《法治日报》采访人员坦言 , 就我国目前情况而言 , 这是一个长期改善的过程 。 同时要注意到 , 在国家法律与个人家庭之间存在一道鸿沟 , 需要社会组织力量去填补 , 他们应该是社会福利责任的重要承担者和社会福利服务的重要提供者 。
谈及破解之道 , 邢红枚认为 , 我国儿童的福利制度目前尚不完善 , 不能为防治虐待儿童提供托底性的制度保障 , 缺乏儿童庇护机构为受虐儿童提供长期的保护与支持 , 所以往往陷入比较尴尬的境地 。
“未来 , 可以让更多的企业和社会公益组织参与儿童保护事业 , 但要注意可以鼓励支持企业捐助一些公益机构去救助受虐儿童 , 但是对于受虐儿童的监护一定要紧紧依靠政府 , 才能切实有效地保护儿童权益 。 ”邢红枚说 。
现行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对实施家庭暴力的加害人进行法治教育 , 必要时可以对加害人、受害人进行心理辅导 。
【法治日报|虐童形式发生变化 板上钉钉,却为何屡屡出现?】在邢红枚看来 , 就目前情况而言 , 上述工作仍然比较欠缺 , 也是未来需要加强的地方 。 (采访人员赵 丽 实习生 李杼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