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无锡这位女士不戴头盔还手撕罚单咬伤民警!刑拘!

扬子晚报网9月7日讯(通讯员 陈旭 查怡蓉 采访人员 丁波)8月17日9时许 , 女子石某未佩戴头盔骑乘电动自行车 , 被无锡惠山交警大队民警拦下 。 石某不仅不接受交警的批评教育 , 还拒绝在处罚决定书上签字并将决定书当场撕碎 , 该行为严重阻碍交警执法 。
当民警对石某进行口头传唤时 , 她又将民警、辅警不同程度抓伤、咬伤 。 目前 , 石某因涉嫌妨害公务被惠山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
警方提醒
【扬子晚报网|无锡这位女士不戴头盔还手撕罚单咬伤民警!刑拘!】根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 , 对于驾乘电动自行车首次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 , 将会被处以20元的罚款 , 第二次及以上未佩戴安全头盔的 , 将会被处以50元罚款 。
【扬子晚报网|无锡这位女士不戴头盔还手撕罚单咬伤民警!刑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 ,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 构成妨害公务罪 , 将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