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黑老大”曾是老师?招募残疾人组成“暴力讨债团”
——“他们五六个人拉着我游街4个多小时 , 期间不停打我、骂我、往我脸上吐痰……我觉得受到极大侮辱 , 回家后准备自杀 , 亲友们反复劝我 , 才放弃这个想法 。 ”
——“一帮人霸在人家院子里 。 哭丧、随地大小便、打砸家具电器、堵门、殴打谩骂……持续了10多天 , 闹得受害人母亲住了院、孩子没法上学……”
——“他们来到我开的药店让我还钱 。 一进来 , 就把店里三台电脑和一台收银机砸了 , 还动手打我 , 在药房门口一直喊说我店里卖假药 。 就是把人往死里逼 , 当时挺绝望的……”
7月29日 , 陕西省榆林市子洲县人民法院对曹某等13名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一审宣判:
认定被告人曹某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故意伤害罪 , 数罪并罚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 ,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认定被告人韩某某等12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至十个月 。
至此 , 这个劣迹斑斑、为害一方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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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9日 , 陕西省榆林市子洲县人民法院对曹某等13名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一审宣判 。
“都是幌子!方便他们干坏事的!”
曹某 , 大学本科文凭 , 毕业后在陕西榆林某中学当起了老师 。
从2011年开始 , 曹某干起了民间借贷 , “赚了些钱 , 也不去学校上班了” 。
“开始大家看他是老师 , 也愿意把钱借给他 。 ”
2013年 , 曹某又以妻子的名义成立了“横山残疾人阳光就业信息部” , 对外称“残疾人协会” 。 为了代理案件 , 他同时还办了个“毛牛法律工作室” 。
“都是幌子!方便他们招人干坏事的 。 ”
这两个机构 , 对外名义上是吸引残疾人就业、给别人代理案件 , 实是曹某利用公众对老弱病残人员等特殊群体不敢招惹的心理 , 通过发放工资、许诺抽成等手段招揽、引诱、拉拢老弱病残的韩某某、李某某等人加入 , 逐步形成一个以曹某为首、组织成员相对固定、层级分明、分工明确、人数众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
在组织内部 , 成员们都称他“曹老师”;外出时 , 则统一呼他为“曹总” 。
“曹某这个人名气很大 。 大家都知道他 , 但谁也不敢惹他 。 ”据榆林某企业职工介绍 , 曹某经常带着残疾人要账 , 让残疾人拉横幅、举喇叭喊叫 , “还抱着别人腿不放 , 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 。
外出讨债时 , 他们分工明确:由曹某制定讨债计划 , 亲自训练未成年人、智障人和残疾人纠缠滋事;韩某某负责外出带队、指挥讨债;李某某则负责内务管理、打电话恐吓、胁迫债务人还债;张某某是参谋 , 兼外出领队 。
为增加组织收入 , 从2011年12月份至2014年7月 , 曹某还以月利率2分向社会公众或不特定对象非法吸收存款600多万元 , 涉及中学老师、城区职工居民、农村村民等 , 后以3分至3.5分放贷他人 , 通过非法讨债收回本息300多万元 。
组织成员余某某负责给曹某开车、背包、管账 , “手中曾有过三四十张银行卡” 。
他们扬言“要炸了学校”
“他多次在网络上辱骂我们夫妻 , 把我未成年孙子的照片放在网上侮辱 , 还挂上我们的电话号码让别人打 , 对我们全家生活和精神造成了很大伤害 。 ”
2014年以来 , 曹某等人为逼迫担保人沈某某偿还债务 , 先后强行扣押沈某某的小汽车、摩托车 , 还以沈某某的名义找上其年幼女儿的班主任 , 拨打电话威胁恐吓 , 并扬言“要炸了学校” 。
“他还在半夜用陌生号码打电话、发短信 , 辱骂沈某某父母 , 严重影响他们一家的正常生活 。 ”
当地的养殖户王某也是受害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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