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给中小学教师减负,要求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减少50%以上

新京报讯(采访人员 苏季)采访人员9月9日从海南省教育厅获悉 , 为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 , 海南省提出多项减负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 其中要求开展一次集中清理行动 , 确保对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在现有基础上减少50%以上 。

不得以截图或录视频等代替实际工作评价

海南给中小学教师减负,要求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减少50%以上。

《措施》要求 , 全面开展一次“中小学校和教师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专项清理行动” , 对各类校园创建活动 , 以及与教育教学工作无关或关系不紧密的 , 或教育部门不属于实施主体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进行一次集中清理和精简 , 确保对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在现有基础上减少50%以上 , 保留事项实行清单管理 。

实施面向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时 , 由教育部门统筹协调开展 , 同类事项要合并进行 , 不得层层加码、扩大范围、增加环节、延长时间 , 坚决避免对学校和教师随意提出要求 。

在考核评价机制方面 , 《措施》还要求改进方式方法 , 以工作实绩为主 , 加强常态化了解 , 加强教育数据统计平台的统筹使用 。 不得多头、反复要求教师提报相同或类似数据材料 , 不得简单以留痕作为评判工作成效的标准 , 不得以上传工作场景截图或录制视频等方式代替实际工作评价 , 不得工作刚开展就进行督查检查评比考核 。 督查检查评比考核方案中未明确学校提供材料目录的 , 学校有权不提供 。

提倡少开会、开短会、开管用的会

根据《措施》 , 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教育宣传活动 , 由教育部门整体规划、分类指导、统筹安排 , 列入工作计划或安排适当宣传时间 。 如中小学课程已有类似内容 , 可融进课程教学进行宣传 , 不得重复安排 。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统筹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工作 , 不得将庆典、招商、拆迁、征地等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和工作强制摊派给中小学校 , 并向教师下达指令性任务 , 不得随意让学校停课出人出场地举办有关活动 。 不得利用家校之便将各职能部门针对有关学生群体或学生家长群体事项的统计、发动、催缴、登记、材料收取等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项强制摊派给中小学教师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