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芳|汉寿法院:男子意外身亡留下百万遗产,同父异母姐妹诉诸法院


_本文原题:汉寿法院:男子意外身亡留下百万遗产 ,同父异母姐妹诉诸法院
汉寿一男子王刚因交通事故意外身亡 , 赔偿款加生前财产价值百万余元 。 其女王梅(文中均系化名)替父亲办完后事之后突然冒出一个姐姐王芳 , 指责王梅不是王刚的女儿 , 自己才是百万遗产的合法继承人 。 争执升级后 , 王芳将王梅告上法庭 ,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姐妹俩究竟谁才是合法的遗产继承人呢?近日 , 汉寿法院综合庭开庭审理了这起法定继承纠纷案件 , 并成功调解 。
王芳|汉寿法院:男子意外身亡留下百万遗产,同父异母姐妹诉诸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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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王刚与王芳的生母李娜曾是经过婚姻登记的合法夫妻 , 在生下王芳后 , 二人于1994年离婚 , 王芳随母亲生活 。 王刚从1998年开始与王梅的生母张荣以夫妻身份生活在一起 , 并于2001年生下王梅 , 但直至王刚身亡的那一天 , 他们都没有领取结婚证 。 因此王刚身故后 , 王芳认为王梅的生母没有和自己的父亲结婚 , 王梅没有资格继承父亲的遗产 。
而王梅则认为 , 近十九年来 , 一直都是她和生母张荣以家人的名义跟父亲生活 , 而王芳从小就跟着生母李娜 , 二三十年来并没有履行作为家人应有的义务 , 王芳自然算不上王刚的“女儿” 。 “都几十年不相往来了 , 泼出去的水 , 哪还有什么亲情!”
开庭当天 , 这对二三十年没见过面的姐妹果不其然大吵起来 。 法官根据相关法律条文规定告知二人:无论是婚生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甚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都享有对父母遗产的继承权 。 然而这并没有解决矛盾 , 姐妹俩的争吵很快又从有没有资格继承遗产变成了遗产怎么划分 。 王芳希望能够平分这笔遗产 , 而王梅则认为生母张荣与父亲王刚一起生活了20多年时间 , 虽未领结婚证 , 但在双方亲戚、街坊邻居眼里已经是约定俗成的夫妻 , 并且父亲遗产中的房屋拆迁赔偿款里 , 被拆的房屋包括生母张荣单独出资修建的一间房 , 理应多得一些 。 法庭里再次剑拔弩张、沸沸扬扬 。
【王芳|汉寿法院:男子意外身亡留下百万遗产,同父异母姐妹诉诸法院】承办法官陈海红宣布休庭 , 和两姐妹说道:“手足亲情 , 血浓于水 。 不管怎么说 , 你们都是亲生的姐妹啊 , 父亲已经不幸离世 , 除了各自的母亲 , 这个世界上最亲的人就只有彼此了 。 钱可以再赚 , 亲情生分了可就很难重圆 。 老王若是泉下有知 , 你们为这遗产搞得水火不容 , 他又怎么能安息呢?”
两人不禁陷入了沉思 。 许久 , 二人抬起头 , 不约而同跟法官说:“我们愿意调解 , 请陈法官为我们主持公道 。 ”经过一番计算、划分 , 双方在平和的气氛下达成一致意见:王芳获得20余万元遗产 , 其余部分由王梅和其生母张荣所有 。 双方在调解书上郑重的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 王梅大声喊住了正准备离开的王芳:“姐 , 以后我有啥事还得找你帮忙哦!”王芳笑了:“那当然 , 以后你结婚的时候 , 姐姐还要给你包个大红包呢!”大家都开心的笑了起来 。
闹得轰轰烈烈的一场法定继承纠纷 , 在汉寿法院综合庭庭长陈海红的一番巧思妙言的调解之下 , 既普及了法律 , 也解决了矛盾 , 更拉近了这一对同父异母的姐妹的亲情 。 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 。 ”(融媒体采访人员:赵凯 通讯员:魏楚瑜 戴志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