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时评|香港女生藏斧锤等意图损毁,被判5周后裁判官认错改判2月

据港媒报道 , 一名大专女生去年11月被搜出携带铁锤、折刀及易燃液体等物品 , 承认管有物品意图损坏财产罪后被判监5星期 。 律政司认为该刑期未能反映案件严重性 , 3日向西九龙法院申请复核 , 裁判官承认犯错 , 不应考虑了减刑因素后才订立出量刑起点 , 遂改判被告监禁两个月零一星期 。 但由于被告早前已被还押了143天 , 预计无需继续服刑 。
环球时评|香港女生藏斧锤等意图损毁,被判5周后裁判官认错改判2月据报道 , 20岁被告韩德芳 , 承认去年11月12日早上在港铁长沙湾站外管有登山用的斧头、铁锤、一支板钳、一把螺丝批、一瓶消毒酒精、打火机、报纸和开瓶器 , 意图作损坏政府财产之用 。
律政司质疑 , 法庭没有考虑判更生中心的可行性 , 而原本以监禁8星期作量刑起点属过低 , 未能向公众发出清晰讯息 。 被告已是成年人 , 而案中涉及的易燃物质 , 一旦点燃或会导致人身伤亡 。
裁判官解释 , 法庭考虑到被告认罪前已还押多时 , 若判她更生中心的话 , 她还押的日子便不能用作扣减刑期 , 反而对她不公 。 此外 , 法庭亦已接受被告还押期间 , 在惩教署善导下 , 达到更生中心的成效 。
环球时评|香港女生藏斧锤等意图损毁,被判5周后裁判官认错改判2月图源:香港”东网“
不过 , 裁判官亦承认上次判刑时犯错 , 在考虑了减刑因素后才订立出量刑起点 , 亦认同要订立较高量刑起点 。 裁判官最终以监禁4个月作量刑起点 , 在考虑了认罪、还押了百多天及有真诚悔意等减刑因素后 , 最终减至监禁两个月零一星期 。
【环球时评|香港女生藏斧锤等意图损毁,被判5周后裁判官认错改判2月】香港警方重申 , 任何人保管或控制任何物品 , 意图使用或导致他人使用或准许他人使用该物品以摧毁或损坏属于另一人的财产 , 最高可处监禁十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