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公布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正丙醇反补贴调查初步裁定

【商务部公布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正丙醇反补贴调查初步裁定】9月4日 , 商务部发布2020年第33号公告 , 公布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正丙醇反补贴调查的初步裁定 。
商务部初步裁定 , 原产于美国的进口正丙醇存在补贴 , 国内正丙醇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 , 且补贴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 并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正丙醇实施临时反补贴措施 。 自2020年9月9日起 , 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美国的进口正丙醇时 , 应依据裁定所确定的各公司的从价补贴率(34.2%-37.7%)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临时反补贴税保证金 。 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9051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