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部发文:明确旅游平台责任 监管大数据杀熟等热点问题( 二 )

  “企业越强 , 责任越重 , 暂行《规定》的一个亮点就是 , 针对产业特点明确了平台经营者企业主体 , 提纲挈领地将行业管理的抓手落实在平台经营者层面 , 要求平台经营者履行平台内企业、产品和内容的审核义务 , 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 能够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 平台经营者率先垂范 , 在线旅游市场就能源清流清 。 ” 杨彦锋说道 。

  其中《规定》第十二条指出 , 在线旅游经营者应当提供真实、准确的旅游服务信息 , 不得进行虚假宣传;未取得质量标准、信用等级的 , 不得使用相关称谓和标识 。 平台经营者应当以显著方式区分标记自营业务和平台内经营者开展的业务 。 在线旅游经营者为旅游者提供交通、住宿、游览等预订服务的 , 应当建立公开、透明、可查询的预订渠道 , 促成相关预订服务依约履行 。 朱巍就此指出 , 此前行业中出现过“货不对版”的问题 , 比如预定的酒店到店后发现实际上为钟点房 , 甚至形成了灰色产业链 , 预定渠道规范后 , 可让产品信息更加清楚 , 旅游者有源可溯 。

  而在旅游者点评方面 , 《规定》要求在线旅游经营者应当保障旅游者的正当评价权 , 不得擅自屏蔽、删除旅游者对其产品和服务的评价 , 不得误导、引诱、替代或者强制旅游者做出评价 , 对旅游者做出的评价应当保存并向社会公开 。 在线旅游经营者删除法律、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评价信息的 , 应当在后台记录和保存 。 杨彦锋表示 , 此举有利于构架在线旅游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的权利公平 , 有效规避职业“差评师”、恶意差评等对企业的侵害 , 也有效杜绝在线旅游经营者滥用市场地位操控客户口碑 , 引导中小旅游供应商在公平的客户反馈环境中 , 专注服务质量提供优质产品 。

  大数据杀熟方面 , 《规定》要求在线旅游经营者不得滥用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 , 基于旅游者消费记录、旅游偏好等设置不公平的交易条件 , 侵犯旅游者合法权益 。 朱巍表示 , 此次《规定》特别强调了大数据杀熟的问题 。 他指出 , 如今的市场竞争者多 , 不存在垄断市场的问题 , 很容易实现价格比较 , 同时加上旅游监管部门的管理监督 , 大数据杀熟的现象将会得到遏制 。 他进一步表示 , 《规定》涉及到安全内容 , 安全技术、安全旅游、安全资质审核、备案审核等内容 , 保障了旅游者权益 , 减少或杜绝安全事故、安全隐患的出现 。

  保险方面 , 《规定》要求经营旅行社业务的在线旅游经营者应当投保旅行社责任险 。 在线旅游经营者应当提示旅游者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 销售出境旅游产品时 , 应当为有购买境外旅游目的地保险需求的旅游者提供必要协助 。 同时 , 《规定》还建立了汇报机制 , 要求平台在发现经营服务过程中发生突发事件或者旅游安全事故等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必要的救助和处置措施 , 并依法及时向县级以上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报告 。

  细化法律法规 保障消费者维权

  《规定》与《旅游法》《网络安全法》《电子商务法》等法律形成了联动 。 据了解 , 此次出台的《规定》正是建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旅行社条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础之上 。

  朱巍表示 , 《规定》是对旅游法和电子商务法的具体化 , 是实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在互联网平台经济中实施的重要抓手 。 其次 , 《规定》也体现了综合治理 , 不是只针对平台 , 也对旅游者提出了约束和要求 。 此外 , 《规定》的最后一部分专门将“法律责任”作为其中重要板块列出 , 明确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戒的力度 。 其中不涉及文旅部管辖的 , 还会及时将相关线索依法移送有关部门 。 “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部门之间的限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