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车险改革本月19日实施 消费者将享受“价格只降不升、保障只增不减”红利

_本文原题为 车险改革本月19日实施 消费者将享受“价格只降不升、保障只增不减”红利
央广网北京9月3日消息(采访人员马文静)车险综合改革正式启航 。 近日 , 中国银保监会正式发布《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 该意见将于2020年9月19日正式实施 。
银保监会有关负责人指出 , 机动车辆保险是与人民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险种 , 长期以来是财险领域第一大业务 , 社会关注度高 。 2019年我国车险承保机动车达2.6亿辆 , 保费收入8189亿元 , 占财险保费的63% 。
《指导意见》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为主要目标 , 具体包括:市场化条款费率形成机制建立、保障责任优化、产品服务丰富、附加费用合理、市场体系健全、市场竞争有序、经营效益提升、车险高质量发展等 。 短期内将“降价、增保、提质”作为阶段性目标 。
【赔偿|车险改革本月19日实施 消费者将享受“价格只降不升、保障只增不减”红利】那么 , 《指导意见》的实施将如何影响消费者?银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 , 预计改革实施后 , 短期内对于消费者可以做到“三个基本” , 即“价格基本上只降不升 , 保障基本上只增不减 , 服务基本上只优不差” 。 届时 , 消费者将真真切切感受到以下改革红利 。
一是交强险责任限额大幅提升 。 有责总责任限额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 , 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 ,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1.8万元 ,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0.2万元不变;无责任赔偿限额按照相同比例进行调整 , 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 ,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000元提高到1800元 ,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100元不变 。
二是商车险保险责任更加全面 。 新的机动车示范产品的车损险主险保险责任增加了机动车全车盗抢、地震及其次生灾害、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等保险责任 , 删除了事故责任免赔率、无法找到第三方免赔率等免赔约定 , 删除了实践中容易引发理赔争议的免责条款 , 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全面完善的车险保障服务 。
三是商车险产品更为丰富 。 增加了驾乘人员意外险产品 , 包括代送检、道路救援、代驾服务、安全检测等内容的车险增值服务特约条款 , 为消费者提供更加规范和丰富的车险产品及服务 。
四是商车险价格更加科学合理 。 保险业根据市场实际风险情况 , 重新测算了商车险行业纯风险保费 , 同时 , 商车险产品设定附加费用率的上限由35%下调为25% , 预期赔付率由65%提高到75% , 车险产品费率与风险水平更加匹配 。
五是车险产品市场化水平更高 。 逐步放开自主定价系数浮动范围 , 第一步将自主定价系数范围确定为[0.65-1.35] , 第二步适时完全放开自主定价系数的范围 。
六是无赔款优待系数进一步优化 。 改革实施后 , 商车险无赔款优待系数将考虑赔付记录的范围由前1年扩大到前3年 , 对于偶然赔付消费者的费率上调幅度将降低 。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 。 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 , 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 , 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 , 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