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解读车险综合改革指导意见: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为主要目标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9月3日消息 , 为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高质量发展要求 , 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 更好维护消费者权益 , 实现车险高质量发展 , 中国银保监会印发了《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 近日 ,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采访人员提问 。
一、《指导意见》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机动车辆保险是与人民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险种 , 长期以来是财险领域第一大业务 , 社会关注度高 。 2019年我国车险承保机动车达2.6亿辆 , 保费收入8189亿元 , 占财险保费的63% 。 我国车险经过多年的改革发展 , 取得了积极成效 , 但一些长期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 高定价、高手续费、经营粗放、竞争失序、数据失真等问题比较突出 , 人民日益增长的车险保障需要与车险供给之间的矛盾依然存在 。
为了解决好车险领域的复杂问题 , 实现车险高质量发展 , 更好地维护消费者权益 , 银保监会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 , 出台了《指导意见》 。
二、《指导意见》的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是什么?
《指导意见》的基本原则:一是市场决定 , 监管引导 。 充分发挥市场在车险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 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 最大限度减少监管对车险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 。 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 , 改进事前事中事后监管 , 加大整治市场秩序力度 , 提高准备金等监管有效性 , 强化偿付能力监管刚性约束 。
二是健全机制 , 优化结构 。 加大车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度 , 健全以市场为导向、以风险为基础的车险条款费率形成机制 。 优化条款责任 , 理顺价格成本结构 , 科学厘定基准费率 , 引导市场费率更加合理 , 促进各险种各车型各区域车险价格与风险更加匹配 。
三是提升保障 , 改进服务 。 不断丰富车险产品 , 优化示范产品 , 支持差异化产品创新 。 规范险类险种 , 扩大保障范围和保障额度 , 改进车险服务 , 提升车险经营效率和服务能力 , 提高消费者满意度 。
四是简政放权 , 协调推进 。 深化“放管服”改革 , 稳步放开前端产品和服务准入 , 提升微观主体自主能力和创新能力 , 增强市场活力 。 把有利于消费者作为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结合点 , 把握好改革的时机、节奏和力度 , 防止大起大落 , 促进市场稳定 。
《指导意见》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为主要目标 , 具体包括:市场化条款费率形成机制建立、保障责任优化、产品服务丰富、附加费用合理、市场体系健全、市场竞争有序、经营效益提升、车险高质量发展等 。 短期内将“降价、增保、提质”作为阶段性目标 。
三、《指导意见》何时正式实施 , 实施后会对消费者产生哪些影响?
《指导意见》将于2020年9月19日正式实施 , 预计改革实施后 , 短期内对于消费者可以做到“三个基本” , 即“价格基本上只降不升 , 保障基本上只增不减 , 服务基本上只优不差” 。 届时 , 消费者将真真切切感受到以下改革红利 。
一是交强险责任限额大幅提升 。 有责总责任限额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 , 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 ,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1.8万元 ,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0.2万元不变;无责任赔偿限额按照相同比例进行调整 , 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 ,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000元提高到1800元 ,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100元不变 。
二是商车险保险责任更加全面 。 新的机动车示范产品的车损险主险保险责任增加了机动车全车盗抢、地震及其次生灾害、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等保险责任 , 删除了事故责任免赔率、无法找到第三方免赔率等免赔约定 , 删除了实践中容易引发理赔争议的免责条款 , 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全面完善的车险保障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