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信托|因跌停板暴力平仓 投资人质疑天津信托未勤勉尽责( 三 )


数据显示,单就丰裕20号产品而言,其亏损额高达1.2-1.3亿元 。据泓赢资本董事长高可珈介绍,“我最开始时候的本金有6000万元,再加上补仓的3280万元,以及根据差额补足协议赔偿给B1的3000多万元,总计亏掉了1.2亿多元 。”
在她看来,天津信托作为管理人在运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失责问题,才导致亏损加大 。
据了解,每次信托计划出现预警风险需要补仓时,天津信托对信托计划各方,发出追加增强信托资金的提示通知,均明确表示要求“追加人账户必须为泓赢资本” 。
“此举违反了《信托合同》中‘B1和B2委托人均为追加资金的义务人’的约定 。”高可珈认为,而天津信托只单独要求B2泓赢资本履行补仓义务,进而导致其对丰裕20号进行了被动过度补仓,追加增强信托资金3280万元 。
基于以上观点,泓赢资本提出,天津信托在管理运作过程中,存在多次违反《信托合同》的操作行为,违背了受托人勤勉尽责和公平对待客户的信义义务,对信托财产的损失具有过错,如果全部由泓赢资本一方承担补足义务,有违公平 。
为挽回多出的损失,泓赢资本方面在仲裁庭上提出,“天津信托应按照其过失行为导致的损失增加额,对泓赢资本进行赔偿 。其中,被动过度补仓导致加大损失1300多万元,暴力平仓加大损失500多万元,停牌资产处理不当加大损失900多万元,再加上60多万元的管理费退回等项目,合计约3000万元” 。
就上述仲裁诉求情况,《投资者网》向天津信托方面发函求证,但始终未得到对方回复 。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监管机构对金融市场的乱象不断加强治理,因未尽到勤勉尽责义务,引发的过度补仓和暴力平仓,以及未及时平仓所发引的一系列问题或许只是行业中的冰山一角 。
显然,在促使信托业市场的良性发展,建立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以及提高投资者自身的风险识别能力方面,该案的仲裁结果或许有一定参考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