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3.3亿“乐拼”仿冒“乐高”案宣判!被告人被判六年

9月2日 , 围绕在“乐拼”与“乐高”之间的又一场诉讼落下帷幕 。
据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 , 涉案金额高达3.3亿元的“乐拼”仿冒“乐高”案判 。 被告人李某某(系主犯)以侵犯著作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九千万元;其余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至三年不等刑罚 , 并处相应罚金 。
据了解 , 此前 , “乐拼”与“乐高”之间已经苦苦纠缠多年 , 最早的一次要追溯至2016年 。 乐拼四次侵权累计向乐高赔偿金额达1.14亿 。 前三次宣判中 , 乐拼分别因侵犯著作权赔偿乐高1500万元、450万元和470万元 。
而在维权这一路上 , 乐高需要搏斗的“乐拼”们不止在中国 , 甚至遍布全世界 。 一方面 , 居高不下的价格劝退消费者 , 引诱“乐拼”们在假冒市场铤而走险;另一方面 , 从乐高集团这些年面对侵权的态度来看 , 只能通过无尽的官司以及通过与我国知识产权社合作来解决 。 值得注意的是 , 2000年前后 , 乐高的拼插式积木专利到期 , 对于乐高而言这条路更为艰难 。
乐高集团副总裁曾在商标保护文章中坦言“针对商标和产品仿冒行为的保护是一个困难、漫长、并且代价高昂的过程” 。
在国内 , 随着数个诉讼进行 , 令乐高稍微可以缓一口气是LEGO标识及乐高中文商标被北京市高级法院判定为驰名商标 。
【保护|3.3亿“乐拼”仿冒“乐高”案宣判!被告人被判六年】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刚表示 , 只要不超过乐高所在国家法律规定的著作权保护期限 , 就应该享有 , 与专利权保护期限无关 。 并且被认定为驰名商标 , 以后其他主体基本注册不了相关商标 , 打擦边球都不行 , (在我国)保护力度很大 。
维权之路颇为坎坷之际 , 受疫情影响 , 国内玩具市场频频遇冷 , 乐高的业绩却颇为亮眼 。
乐高集团半年报数据显示 , 截至今年6月30日 , 乐高营收达到157亿丹麦克朗(约合人民币171.13亿元) , 同比增长14%;利润为39亿丹麦克朗(约合人民币42.51亿元) , 同比增长11% 。 乐高集团表示 , 品牌在全球市场份额也有所增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