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叮咚快评|民警私用且不归还被扣押手机,不能止于党纪处分

文|笃鲜
据新京报报道 , 福建福州一名男子出狱后 , 向办案派出所索要其入狱前被扣押的手机 , 遭工作人员拒绝 。 重新购买手机后 , 他登录原账号同步数据 , 发现800多张办案民警林某生活照 , 向林某索要手机无果 。 长乐区公安局近日回应称 , 林某因违纪现已受党纪处分 。
手机|叮咚快评|民警私用且不归还被扣押手机,不能止于党纪处分
本文图片
虽然林某对私用手机一事矢口否认 , 表示不知道照片为什么会出现 , 但这样的辩解在证据面前苍白无力 , 或许林某确实有所不知——不知道使用同一账号登录可以实现同品牌手机相互间的备份 , 所以才无所顾忌地私用被扣押的手机 。
事实上 , 民警私用被扣押的手机 , 不止“贪小便宜”那么简单 。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 宪法此项规定意味着 , 无论是犯罪嫌疑人 , 还是服刑人员 , 合法财产都受到平等保护 。 守护公民合法权益是警察的天职 , 身为民警 , 反而做出与身份不相符、与公众利益相冲突的行为 , 如何配得上一身警服、担得起人民的信任?
同时 , 刑事诉讼法要求 ,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 , 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 , 不得使用、调换或者损毁 。 法律规定得清清楚楚 , 执法者却偏要做法律明令禁止的事 , 无异于知法犯法 。
进一步而言 , 派出所代为保管嫌疑人的手机符合法律规定 , 而派出所民警非法将其占为己有 , 拒不退还 , 还有可能涉嫌侵占罪 。
除了追究林某责任 , 其所在派出所的责任也不容忽视 。
一方面 , 派出所有义务妥善保管、封存被查扣财物 。 办案派出所不仅拒绝出狱人员拿回自己被扣手机的合法请求 , 甚至该手机还被办案民警拿去私用 , 说明保管机制存在明显漏洞 。 有必要尽快完善相关规范 , 督促相关人员依法履职 。
另一方面 , 办案人员知法犯法 , 往往与队伍管理松散有关 。 公安机关从严治警、提高警察队伍素质 , 及时发现、纠正办案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并接受社会监督 , 才能更好地实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
总书记在人民警察警旗授旗仪式上强调 , “我国人民警察要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 , 全心全意为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而努力工作” 。 人们对警察队伍的信任尊敬 , 是无数恪尽职守 , 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秩序 , 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而不懈努力 , 甚至不惜自我牺牲的警察换来的 , 彼此交托的信任不容辜负 。
【手机|叮咚快评|民警私用且不归还被扣押手机,不能止于党纪处分】对于害群之马 , 必须严加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