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湘晨报|18岁少女宾馆内吸“笑气”身亡,家属索赔50万!法院:一分不赔( 二 )


【潇湘晨报|18岁少女宾馆内吸“笑气”身亡,家属索赔50万!法院:一分不赔】其次 , 本案中 , 宾馆未登记受害者身份信息的行为并非安全保障义务的范围 , 其不应承担补充责任 。
再次 , 受害女孩已经成年 , 成年人应是自身安危的第一责任人 。 女孩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 具有辩知事物的能力 , 其自非正常渠道购买“笑气”并吸食 , 因此造成的损害后果 , 应由其自行承担 。
最终 , 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撤销一审判决 , 并驳回王萌萌父母的一审诉讼请求 。
吸食“笑气”有危险 , 提醒大家珍爱生命远离“笑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