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临沂,全城严查!兰山、河东、沂南、平邑……开出罚单!( 二 )


近期 ,电动自行车问题的诸多咨询 现详细解答如下Q:9月1日后购置的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如何挂牌?
A:自9月1日起 , 全省将停止办理旧标准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及临时号牌发放业务 , 未悬挂电动自行车号牌或临时号牌的 , 不得上道路行驶 。选购新国标车辆的朋友可以到就近的车管所、派出所登记挂牌 , 也可以在有“带牌销售”的销售网点办理登记挂牌 。
※ 温馨提示:“带牌销售”的销售网点只办理所售品牌的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业务 。Q:骑行中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问题?
A: 日常骑行中 , 大家要将车牌悬挂于车身尾部正中位置 , 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 做到出行“三要五不要”: 要按规定悬挂号牌 , 要戴好安全头盔 , 夜间行车要亮灯;不要安装遮阳伞、挡风被、连体手套 , 不要违法载人 , 不要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 , 不要在机动车道内行驶 , 不要逆向行驶 。
公安交警提醒:安全头盔是保命“外挂” , 也是人遇到危险后的最后一道防线 。 无数案例证明 , 生死关“头” , 幸“盔”有你 。
Q:电动自行车违规违法行为如何处罚?
A:为加强非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 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 保障行车秩序安全畅通 , 山东交警提醒各位电动自行车车主 , 驾车出行时 , 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 , 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 行经路口时 , 要按照信号指示通行 ,严禁闯红灯、逆行、不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不按规定载人等违法行为 , 否则 , 将被依法处以20-50元罚款的处罚 。
2020年9月1日后 , 未悬挂电动自行车号牌的 , 不得上道路行驶 , 否则 , 将处以20元罚款的处罚 。
希望广大车主: 依法挂牌 , 文明骑行、 规范停放、共建文明 。
来源:临报融媒-琅琊新闻网微信综合临沂交警、临沂交警直属二大队、沂南交警、河东交警、平邑交警、蒙阴交警
编辑:向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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