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PLUS|总额1.2亿!佛山高新区拟扶持“清华校友创业项目”


南方PLUS|总额1.2亿!佛山高新区拟扶持“清华校友创业项目”
文章图片
日前 , 《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海园“清华校友创业项目”资助管理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工作办法》)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为提升佛山高新区的自主创新能力 , 全面推进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佛山力合创新中心建设 , 经南海区人民政府和佛山高新区管委会同意 , 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海园管理局(以下简称“南海园管理局”)负责实施佛山高新区管委会与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合作设立的“清华校友创业项目” , 择优对以清华校友为主的人才在南海园内的创业项目或创业企业(以下统称“创业项目”)、搭建的公共创新服务平台进行扶持 。
根据《工作办法》 , 扶持资金由南海区人民政府设立、南海园管理局负责管理 ,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亿元 。 扶持资金分无偿支持扶持资金和公共服务两类 , 每年的扶持资金额度安排由南海园管理局根据当年南海园的实际需求制定财政预算 。
项目核心成员至少一名为清华校友
无偿支持扶持资金资助项目分无偿支持扶持资金创业项目和无偿支持扶持资金公共创新服务平台建设两类 。
其中 , 创业项目是指属于光电产业、先进机器人、新材料、新型电子信息等佛山高新区重点发展的产业和领域 , 主要支持至少一个核心成员为清华校友的项目 。 而且 , 创业项目需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创新型产品和技术 , 具有创新性、可行性 , 且市场前景良好 。 同时 , 符合佛山高新区重点培育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 , 或能对传统产业改造升级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
而公共创新服务平台是指由创新中心或佛山高新区内企事业单位建设的 , 围绕创新中心日常运作而服务于佛山高新区科技产业提升的、采用市场化机制运作、面向社会开放、服务中小企业、研究开发产业共性与关键性技术、提高佛山高新区创新能力的高新技术支持平台 。
针对无偿支持扶持资金的申请 , 拟由南海园管理局负责根据当年佛山高新区的产业导向制定申报通知 , 由南海园管理局与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联合执行评审工作 。 南海园管理局将根据评审结果择优进行资助 。
世界一流创业项目可获500万元扶持
《工作办法》指出 , 创业项目的申报主体要对拟实施的项目具有完全知识产权 。 项目成员应是在长期合作基础上形成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创新群体 , 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年龄结构、梯队结构 。
此外 , 项目国内唯一实施地应为佛山高新区南海园 。 申报主体为南海园内企业的 , 从营业执照注册日期至申报之日起不能超过2年 , 公司经营负责人和核心技术人员占有项目公司的股份比例总和不能少于30% , 且项目公司的实收注册资金不能少于100万元人民币;创业项目未注册成立项目公司的 , 须承诺若通过评定 , 在立项通知下达3个月内在佛山高新区南海园内完成项目公司注册手续并达至相关要求 。
【南方PLUS|总额1.2亿!佛山高新区拟扶持“清华校友创业项目”】根据《工作办法》 , 世界一流水平的创业项目团队有望获得500万元扶持资金;国内顶尖水平、国际先进水平的创业项目有望获得400万元扶持资金;国内先进水平的创业项目有望获得100-300万元扶持资金 。 除了以上资助 , 南海园还将给予研发和产业用房租金补贴资助、风险投资奖励资金等相关资助 。
值得一提的是 , 如项目被评审专家一致认定为项目能达至世界一流水平的创业项目团队立项标准 , 且项目投资强度、人员架构和获得风投资金的投资情况明显优于该立项标准 , 评审专家认为应继续加大支持的 , 拟实行“一事一议” 。 该类项目资助扶持资金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
针对公共创新服务平台 , 《工作办法》拟将其分为创新中心自建项目和合作建设项目两个层次 , 每年支持建设1-2个 , 项目获得的资助扶持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支出原则上应不低于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