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玉环|蒙冤27年获无罪,张玉环递交2234万余元国家赔偿申请

猛犸新闻 东方今报采访人员 巫晓
张玉环|蒙冤27年获无罪,张玉环递交2234万余元国家赔偿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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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玉环|蒙冤27年获无罪,张玉环递交2234万余元国家赔偿申请】9月2日上午 , 张玉环在律师的陪同下 , 前往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了国家赔赔偿申请书 。
赔偿申请的主要内容包括5项: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10171564.5元、侵犯健康权赔偿金和后续治疗费10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171564.5元、申冤费用支出100万元以及在中央电视台等国家和省级媒体赔礼道歉消除负面影响 , 各项费用合计22343129元 。
张玉环背负故意杀人罪长达27年 , 1993年10月27日被收容审查 , 2020年8月4日16时许 , 江西高院再审宣判张玉环杀童案 , 宣告张玉环无罪 。 张玉环被关押27年 , 是公开报道中羁押时间最长的蒙冤者 。
案件发生1993年10月27日 , 张玉环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被收容审查 , 同年12月19日被逮捕 , 1995年1月26日 , 被判处死刑 , 缓期两年执行 , 2001年11月7日 , 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重审 , 再判张玉环死缓 。
2020年8月4日 , 在失去自由9778天后 , 53岁的张玉环被判决无罪释放 。
国家赔偿申请书显示 , “迟到27年的无罪判决 , 对于赔偿申请人及家人来说 , 是回归本就属于正常生活的一个起步 , 而不是终点‘多年身陷囹圄 , 一朝出狱 , 亟待赔偿申请人修复的不仅是废弃的旧屋、缺失的亲情以及对全新世界的认知 , 还要通过漫长时间、大量精力和充足的物质基础来恢复自己萎缩的社会劳动能力 。 ”
对此 , 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律师程广鑫称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规定 , 赔偿请求人依法有权要求赔偿义务机关支付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 。 鉴于赔偿请求人被限制人身自由9778天 , 应按国家公布日赔偿金标准346.75元标准的3倍 , 支付侵犯人身自由国家赔偿金 , 共计10171564.5元 。
申请书还显示:张玉环在被羁押前身体健康、无任何疾病 , 刑讯逼供和二十多年的错误羁押造成他疾病缠身 , 被严重侵犯了健康权 。 侦查阶段 , 侦查人员为了取得有罪供述 , 对其进行了刑讯逼供:24小时不间断审讯 , 将其吊在窗户的横梁上 , 只能脚尖着地等刑讯逼供手段 。
与此同时 , 申请赔偿事项还包括在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江西日报》、新华网等国家和省市级媒体上发布相关信息 , 为赔偿请求人恢复名誉 , 赔礼道歉、以消除错错案造成的负面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