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花4年证明伤情鉴定错了,开封一故意伤害案被告人获改判无罪( 二 )


历经三年后 , 马献中等到结果 。
2020年8月31日 , 通许县法院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2019)豫0222刑初556号 。 该判决书表示 , 对鉴定意见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的辩解和辩护意见 , 予以采纳 。 对被告人没有殴打的辩解和辩护意见 , 与查明事实不符 , 不予采纳 。 对被告人是正当防卫的意见 , 经查 , 双方主观上均具有殴打的故意 , 不具有防卫性 , 对此不予采纳 。
判决书显示 , 被告人马献中无罪 , 判决其赔偿马书勤医疗费、护理费等4061元 , 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给付马书勤 。
对该无罪判决 , 经历四年多上诉的马献中表示 , 感谢县法院坚守了底线 , 坚守了公平正义 , 更感谢关心此事的律师、法学专家和媒体采访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