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时政|地铁新规!10月1日起施行


地方时政|地铁新规!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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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 , 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新闻通气会 , 宣布新修订的《武汉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 将于10月1日起施行 。
阻挡车门关闭
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
新修订的《条例》 , 对阻挡车门或站台门关闭等不安全行为 , 进行了细化规定 。
《条例》要求 , 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腐蚀性物质和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进入列车、车站等轨道交通设施 , 禁止拦截列车、阻断运输、阻挡车门或者站台门关闭 , 违反上述规定的 , 将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
在轨道交通的地面或者高架线路两侧100米范围内升放风筝、气球等漂浮物体和无人机等飞行器的单位或个人 , 将分别面临3万元以下和5千元以下罚款 。
视频图像信息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90日
《条例》指出 , 列车驾驶、行车调度和值班、信号、通信等重点岗位的工作人员 , 必须经考核合格 , 通过安全背景审查后 , 方可持证上岗 。
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对工作人员进行急救常识和技能培训 , 并在车站配备急救箱 。 应当按照标准配置站点警务室 。 轨道交通车站的公共区域及重点部位视频监控系统的视频图像信息 ,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90日 。
禁止使用电子设备外放声音等行为
在维护轨道交通运营秩序、公共场所容貌和环境卫生方面 , 《条例》指出 , 禁止在运行的自动扶梯上依靠侧板、逆行 , 禁止在车站、列车、出入口、通道内躺卧、踩踏座椅、乞讨、大声喧哗或吵闹、使用电子设备外放声音、擅自表演歌舞 。 擅自在轨道交通车站、通道、出入口和出入口周围5米范围内停放车辆、堆放杂物、摆设摊档等 , 将被责令改正 , 拒不改正的 , 将面临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

据了解 , 《武汉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于2012年首次颁布 。 至今 , 武汉市轨道交通已建成运营里程339公里 , 最高日客运量、日均客流量分别达到445万乘次、337万乘次 , 承担了全市超过50%的过江客流和超过45%的公共交通客运量 。
9月1日 , 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新闻通气会 , 宣布新修订的《武汉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 将于10月1日起施行 。
阻挡车门关闭
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
新修订的《条例》 , 对阻挡车门或站台门关闭等不安全行为 , 进行了细化规定 。
《条例》要求 , 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腐蚀性物质和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进入列车、车站等轨道交通设施 , 禁止拦截列车、阻断运输、阻挡车门或者站台门关闭 , 违反上述规定的 , 将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
在轨道交通的地面或者高架线路两侧100米范围内升放风筝、气球等漂浮物体和无人机等飞行器的单位或个人 , 将分别面临3万元以下和5千元以下罚款 。
视频图像信息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90日
《条例》指出 , 列车驾驶、行车调度和值班、信号、通信等重点岗位的工作人员 , 必须经考核合格 , 通过安全背景审查后 , 方可持证上岗 。
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对工作人员进行急救常识和技能培训 , 并在车站配备急救箱 。 应当按照标准配置站点警务室 。 轨道交通车站的公共区域及重点部位视频监控系统的视频图像信息 ,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90日 。
禁止使用电子设备外放声音等行为
在维护轨道交通运营秩序、公共场所容貌和环境卫生方面 , 《条例》指出 , 禁止在运行的自动扶梯上依靠侧板、逆行 , 禁止在车站、列车、出入口、通道内躺卧、踩踏座椅、乞讨、大声喧哗或吵闹、使用电子设备外放声音、擅自表演歌舞 。 擅自在轨道交通车站、通道、出入口和出入口周围5米范围内停放车辆、堆放杂物、摆设摊档等 , 将被责令改正 , 拒不改正的 , 将面临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