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日报综合|今起严查!山东多地对未挂牌电动车开出罚单!济南还有人没挂牌…( 二 )


聊城市
早晨8时许,东阿李某某驾驶未悬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途经曙光街工业街路口时被执勤民警拦截下来,按照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二十四、二十八、七十条之规定,对非机动车实行登记管理,违反规定处二十元罚款 。 李某某因为电动自行车未悬挂号牌而被罚款20元,成为东阿因电动自行车未悬挂号牌违法行为被罚的第一人 。
截至上午8时30分,东阿交警大队共处罚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68起,其中未登记上路5起,无非机动车道不靠右行驶43起,不服从交警指挥2起,未按规定悬挂号牌18起 。
关于电动自行车相关问题
交警来解答
近期,公安交管部门收到了
群众关于电动自行车问题的诸多咨询,
归纳汇总后,
现详细解答如下
Q:
9月1日后购置的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如何挂牌?
A:
自9月1日起,全省将停止办理旧标准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及临时号牌发放业务,未悬挂电动自行车号牌或临时号牌的,不得上道路行驶 。 选购新国标车辆的朋友可以到就近的车管所、派出所登记挂牌,也可以在有“带牌销售”的销售网点办理登记挂牌 。
※ 温馨提示:“带牌销售”的销售网点只办理所售品牌的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业务 。
Q:
骑行中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问题?
A:
日常骑行中,大家要将车牌悬挂于车身尾部正中位置,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到出行“三要五不要”:要按规定悬挂号牌,要戴好安全头盔,夜间行车要亮灯;不要安装遮阳伞、挡风被、连体手套,不要违法载人,不要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不要在机动车道内行驶,不要逆向行驶 。
交警提醒:安全头盔是保命“外挂”,也是人遇到危险后的最后一道防线 。 无数案例证明,生死关“头”,幸“盔”有你 。
Q:
电动自行车违规违法行为如何处罚?
A:
为加强非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行车秩序安全畅通,山东交警提醒各位电动自行车车主,驾车出行时,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行经路口时,要按照信号指示通行,严禁闯红灯、逆行、不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不按规定载人等违法行为,否则,将被依法处以20-50元罚款的处罚 。
2020年9月1日后,未悬挂电动自行车号牌的,不得上道路行驶,否则,将处以20元罚款的处罚 。
还没有给电动自行车挂牌的朋友
要抓紧时间去办理啦~
同时,驾驶电动自行车出行
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规定
希望大家能做到:
依法挂牌,安全骑行
规范停放、共建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