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通速递公告澎湃新闻|圆通速递: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向阿里巴巴转让12%股权

:原题为_圆通速递公告澎湃新闻|圆通速递: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向阿里巴巴转让12%股权。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向阿里巴巴(中国)网络 技术有限公司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转让 , 但不会导 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未触及要约收购 。
为进一步强化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圆通速递”或“公司”) 与阿里巴巴集团(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和根据上市地法 律纳入其合并报表的实体)之间的资本合作纽带 , 促进双方共同推进快递物流、 航空货运、国际网络及供应链、数字化技术等的协同合作和优势互补 , 增强双方 全球化综合服务能力 , 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蛟 龙集团”)、喻会蛟、张小娟(以下合称“转让方”)与阿里巴巴集团内企业阿里 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网络”或“受让方”)签署《股 份转让协议》 , 拟以 17.406 元/股向阿里网络转让 379,179,681 股股份(以下简 称“标的股份”) ,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2% 。 本次转让完成后 , 蛟龙集团、喻会蛟、 张小娟、上海圆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圆鼎”)(以 下合称“转让方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316,051,907 股 , 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 41.65% , 蛟龙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 喻会蛟、张小娟仍为公司 实际控制人 。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 公司现将有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转让方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695,231,588 股 ,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3.65% 。 阿里网络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杭州阿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创投”)和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菜鸟供应链”)为一致行动人 , 合计持有公司 331,635,663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50% 。
蛟龙集团、喻会蛟、张小娟与阿里网络于 2020 年 9 月 1 日签署《股份转让 协议》 , 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阿里网络转让公司股份 379,179,681 股 , 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 12% 。 《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主体及签订时间
蛟龙集团、喻会蛟、张小娟与阿里网络于 2020 年 9 月 1 日签订了《股份转 让协议》 。
(二)股份转让
转让方将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受让方转让圆通速递 379,179,681 股股份 (占圆通速递总股本的 12%) , 受让方将受让标的股份 。
(三)股份转让价款
标的股份的每股转让价格(“每股转让价格”)为 17.406 元 , 不低于《股份 转让协议》签署日前一个交易日圆通速递股票收盘价的百分之九十(90%) 。
受让方应支付的标的股份转让价款总额为每股转让价格与标的股份数量的 乘积 , 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的股份转让价款为陆拾陆亿元(6,600,000,000 元) (“股份转让价款”) 。
(四)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先决条件及付款安排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 , 股份转让价款应分为两期支付: 1、股份转让价款的 50%(“首笔转让价款”)应在《股份转让协议》已依法
签署 , 转让方的相关声明和保证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且不具有误导性 , 转让方 的承诺和约定均已得到履行 , 无政府部门限制或禁止本次股份转让 , 不存在针对 转让方、其关联方及/或圆通速递集团成员的相关诉求 , 证券交易所已就本次股 份转让出具确认意见 , 转让方持有的标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任何影响 标的股份转让的情形等条件满足的前提下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