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未按规定承担押品评估费,吉林银行白山分行被罚20万

中新经纬客户端9月1日电 据中国银保监会网站公告 , 因未按规定承担押品评估费 ,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山分行被罚款二十万元 。

中新|未按规定承担押品评估费,吉林银行白山分行被罚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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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图来源:中国银保监会网站
【中新|未按规定承担押品评估费,吉林银行白山分行被罚20万】公开信息显示 , 行政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白山监管分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0年8月21日 。 (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