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焦点快报|大案解密:凶手居然就在专案组,柴河恶警


1994年1月17日 , 临近春节还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 , 黑龙江省海林市的一些百姓都沉浸在准备过节的气氛中 。 17时许 , 海林市公安局跑来一个惶恐的女孩 , 她气喘吁吁地报案:她的家里发生了凶杀案 , 她的父亲海林市公安局交警队车管股股长王建民 , 以及自己姐姐、妹妹和弟弟共4人被2名持枪犯罪嫌疑人杀死于家中 , 她侥幸逃脱了追杀 。
案发现场一片血腥 , 屋内共发现四具尸体 , 其中王建民身中两枪 。 王建民的大女儿、三女儿和小儿子分别被杀死在两个房间内 。 警方还发现 , 大女儿身下还压着一个17个月大的男婴 , 但非常幸运的是没有受到伤害 。
北方焦点快报|大案解密:凶手居然就在专案组,柴河恶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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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报案人 , 也就是王建民的二女儿回忆 , 下午快吃饭的时候 , 家里来了两个客人 , 和王建民在客厅交谈 , 她当时在厨房 , 突然听见几声枪响 , 探头一看 , 发现父亲已经倒在血泊之中!她急忙跑进卫生间 , 将门反锁 。 这时案犯听到声音 , 连忙跑过来拉门把手 , 但她是体校毕业的 , 直接从二楼跳了下来 , 跑到邻居家报了警 。
警方在现场勘察时 , 在洗手间的墙面上 , 发现了大量的血手套印 。 令人兴奋地是 , 案犯为了拉开卫生间的门追杀二女儿 , 把卫生间门把都拉断了 , 法医在上面提取到了两枚宝贵的指纹 。
技术人员又对现场遗留的弹壳也进行了弹道试验 , 这一试验马上有了惊人的发现!
原来 , 通过现场勘查及法医鉴定发现 , 王建民一家四口被杀案中两名犯罪嫌疑人所涉及枪支中有1991年"4·22"案件中赵伟石被抢的手枪及1993年"10·6"杀人案中丁国春被抢的手枪 。
一起特大杀人案 , 又牵涉到两起杀警抢枪案 , 在省公安厅案件中心的直接指挥下 , 海林市警方决定将"4·22"案件、"10·6"案件和"1·17"王建民被杀案件并案侦查 , 并把柴河、海林、牡丹江列为重点侦破对象区域 。
但同时 , 该案件的发生 , 令牡丹江市的公检法乃至整个黑龙江警方都陷入了非常尴尬的境地!那么原因是什么呢?
1991年4月22日 , 柴河林业公安局刑侦科负责人发现内勤民警赵伟石自4月19日以来无故不上班 , 即派人查找 , 至当日20时许 , 撬开赵某家门 , 发现赵伟石及其9岁女儿赵佳(化名)被杀死在家中 。 赵伟石佩带的手枪亦被抢走 。 案发后 , 柴河林业公安局逐级上报 。 次日省公安厅、省林业公安局及牡丹江林业地区公安局都派人赶到现场 , 勘察中提取了凶器2件(烟灰缸及绳索2条)和赵家地面砖上残缺穿袜足迹1枚等 。 同时发现赵佩带的手枪一支、弹夹一个被抢 。
经调查 , 了解到赵伟石夫妻不合 , 两人都有不正当男女关系 。 专案组怀疑犯罪分子是因奸情临时动意杀人 , 抢枪则是为了转移公安视线 。 经大量工作 , 收审了重大嫌疑人王卫光 , 王卫光交待了作案过程 , 但不交待枪支下落 , 后又推翻证词 , 案件前前后后折腾了两年多 , 王卫光被羁押了六百多天 , 始终未能进入诉讼程序 。
此时赵伟石的配枪出现在现场 , 再联想到王卫光多次翻供的情况 , 警方明白是自己办了一起冤案!
王卫光之所以被冤枉 , 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技术人员的失误造成的 , 王和赵伟石的妻子关系暧昧 , 又是赵家邻居 , 一开始就被列为重点怀疑对象 。
技术人员现场勘查认为 , 赵伟石和女儿头上的伤痕最大的长3.6厘米 , 最小的只有0.5厘米×0.9厘米 , 呈椭圆形 , 从现场发现了一个带血的烟灰缸 , 就理所当然地认为是烟灰缸造成的 , 实际上烟灰缸无法造成这么小的伤痕 , 技术人员草率认定凶器 , 侦破人员就认定这是一起临时起意的杀人案 , 赵伟石配枪被抢只是案犯在迷惑警方视线 。 而王建民一家被杀后 , 警方再次重新勘查现场 , 发现了这一疑点 , 认定凶器是一把锤子 , 至此案件性质完全改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