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荣|自首的“70后”老公安获刑 多名手下行贿名单披露( 二 )


观海解局注意到 , 向范荣行贿最多的 , 是建始县盛达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龙某 。
2011年至2017年 , 范荣曾先后7次收受龙某所送现金22万元 。
这22万中 , 有的是龙某"以拜年名义"所送的 , 有的是龙某为谋取范荣对顶力爆破公司的关照所送的 , 也有的是为感谢范荣对其儿子在职务晋升上的肯定和帮助所送的 。
检举揭发他人但查证不属实
除了受贿罪外 , 范荣还犯了贪污罪 。
2011年至2014年 , 范荣在担任建始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期间 , 伙同时任建始县公安局副政委的田大淦、县公安局政委的刘勇 ,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 采取虚列支出、收入不上账的手段 , 套取建始县公安局公款70万元据为己有 。
其中 , 范荣个人分得35万 。
法院方面披露 , 范荣曾检举他人的违法违纪行为的问题 。
不过 , 经核实 , 他检举他人违法违纪行为 , 经查证不属实 , 其行为不构成立功 。
最终 , 法院判决范荣犯受贿罪 ,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犯贪污罪 , 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 刑期自2019年5月6日起至2023年5月5日止 。
范荣|自首的“70后”老公安获刑 多名手下行贿名单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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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中国裁判文书网湖北日报南方都市报湖北日报等
文/北青-北京头条采访人员孟亚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