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新闻|你报警吗?报啊!抓人( 二 )


大家一起 , 斩断“狼”爪!
网友评论
@ymiriii:哇太幸运了 , 遇到了便衣警察 , 北京警察好样的 。
@云笑暖:前几天在六号线早高峰也亲历了一场便衣警察抓流氓的场景!抓捕后 , 民警向身边的妹子出示证件并留了联系方式 。 只能说太棒了!!
@*摸鱼吗:我6月刚在国贸地铁站被这个警队的警察叔叔们解救!也是我签了口供然后就把人抓起来了!!
@Nokki_小十一:原博好样的 , 警察叔叔也好样的 , 摸一把拘留十天 , 望周知 。
@小强逵逵娃娃:一声“抓人!” , 竟让我一下子就飚出了眼泪
@一株田:处理方式太舒坦了 。
@可不可以空白呀:这才是真真正正的爽文!请各地公安机关参照!谢谢你们!
@出没的猫:痛快!
法条链接
红星新闻|你报警吗?报啊!抓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
猥亵他人的 , 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 , 情节恶劣的 ,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 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侮辱罪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 ,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 , 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 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 猥亵儿童的 , 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综合:平安北京、中国青年报(zqbcyol )、北京青年报(beijingqingnianbao)、新浪微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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