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导报|力抗美猪!蓝营县市搬出“自治条例”禁瘦肉精,不怕违抗“中央”

蔡英文宣布明年起将开放美猪美牛进口台湾 , 引发蓝营县市强烈反弹 。 南投县长林明溱昨质疑民进党昨是今非 , 两套标准 , 强调南投县将重订《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条例》 , 县内禁止贩售美猪美牛;台中市、云林县则规定瘦肉精采“零检出”标准 , 否则依自治条例规范重罚 。
海峡导报|力抗美猪!蓝营县市搬出“自治条例”禁瘦肉精,不怕违抗“中央”透过议会优势 为民把关【海峡导报|力抗美猪!蓝营县市搬出“自治条例”禁瘦肉精,不怕违抗“中央”】国民党秘书长李乾龙指出 , 部分地方政府已有“自治条例”限制瘦肉精使用 , 目前也透过国民党各县市党部和议会沟通 , 盼透过蓝军在各地议会优势 , 替民众把关 , 并强力监督绿营首长对于瘦肉精美猪的态度 。
林明溱痛批 , 民进党以前骂国民党要进口美牛美猪 , 现在民进党完全没有和“在野党”协商 , 就径自宣布美牛美猪进口 , 过去不行的 , 现在为什么可以?不合理!
早在2017年 , 南投县曾订定“南投县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条例” , 并经县议会审议通过 , 但台当局卫生福利部门未核定;林明溱强调 , 县府将重提该条例 , 禁止县内商店贩卖美牛美猪 , 同时一律禁止美牛猪进入校园 。
台中市卫生局表示 , “台中市食品安全卫生管理自治条例”规定 , 猪肉及其相关产制品不得检出乙型受体素 , 检出如超过“中央”容许量标准 , 将依“食安法”裁罚6万元(新台币 , 下同)以上、2亿元以下罚款;即便未超过“中央”容许量标准 , 因台中自治条例规定“零检出” , 仍将依“自治条例”裁罚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 且得连续处罚 。
接触“中央”法令 仍会持续台当局卫生福利部门负责人陈时中昨指 , “地方不能自订标准 , 呼吁各县市不要一台多制” , 台中市卫生局长曾梓展表示 , 瘦肉精猪检出开发规定是依照现行“自治条例”规定 , 呼吁“政府”政策开放后 , 应研拟更完善配套措施“说清楚讲明白” 。
同样坚决反对美猪进口的云林县长张丽善表示 , 县府于2016年通过“食品安全卫生管理自治条例” , 其中第12条规定 , 食品业者所使用或贩售之猪肉肉品及其他相关产制品不得含有乙型受体素(包含瘦肉精) , 违者将罚6万到2亿元 。 且纵使明年1月1日与“中央”法令接触 , 仍将持续 。
台北市副市长黄珊珊表示 , 即便“中央”宣布将开放进口 , 北市仍将继续遵循“台北市食品安全自治条例”维持瘦肉精零检出 , “中央”显然没了解地方有这样的法规 。
对此 , 台当局行政机构发言人丁怡铭表示 , 会持续与各界及各地政府沟通 。
海峡导报综合台媒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