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车行老板售假电动车牌照350余套,获利万余元

扬子晚报网8月28日讯 (通讯员 邹健 采访人员 张斌)今年7月1日起实施的《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针对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符合国标车辆登记注册等都作出了规范的要求。
8月6日上午,常州市龙虎塘派出所接到车管所线索举报,称辖区内一家电动车行老板涉嫌大量伪造并出售假的电动自行车牌照及行驶证。龙虎塘派出所民警接报后立即展开侦查,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刘某并将其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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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获嫌疑人
经审查,从2017年开始,刘某在辖区内经营一家电动车行,并且被登记为上牌点,在2019年该店的上牌点被取消。因为店内销售的很多电动车都不符合国家标准,上不了牌照,刘某便从其他市购入了一些假牌照,假牌照进价低廉只需要8元,而出售假牌照利润颇高,刘某发现了“商机”,便一发不可收拾。
刘某将假牌照一部分转卖给别的电动车店,刘某在买来假牌照后,将牌照号码、车主身份信息以及电动车信息打印到空白的行驶证卡片上,最后将做好的证件和牌照一起送到别的电动车店;另一部分则留在自己车行里给客人上牌,刘某还特意关照客人这种牌照有风险,叮嘱注意尽量不要违章。在警方的讯问下,犯罪嫌疑人刘某对其伪造并出售假的电动自行车牌照及行驶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刘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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