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网|东莞终审宣判一起“黑物业”涉黑案 首犯被判十六年半

中新社广州8月26日电 (索有为 全小晴)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8月26日通报 ,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当日依法对李美丽等11人涉黑案作出二审宣判 , 裁定驳回上诉 , 维持原判 。
今年7月1日 ,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对李美丽等11人涉黑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 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盗窃罪 , 数罪并罚 , 判处首犯李美丽有期徒刑十六年六个月 , 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00万元人民币 , 罚金21万元人民币;其余1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三个月至九个月十五日 , 并处罚金 。 宣判后 , 李美丽等5人提出上诉 。
法院审理查明 , 李美丽于2005年12月注册成立东莞市尚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广东尚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先后取得了东莞市18个镇街38个小区的物业管理权 。 为牟取非法经济利益 , 李美丽以公司的合法外衣为掩护 , 自2014年开始吸收、招纳一批社会闲杂人员 , 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 逐步形成以其为首 , 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 人数众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
该组织通过改装水表、多报水电度数盗取水费 , 以及私自出租空置房屋等方式非法敛财;通过停水停电、威胁恐吓等方式强行收取物业管理费;通过故意伤害、诬告陷害、故意毁坏财物等行为打压维权业主 , 阻碍成立新业主委员会 , 以便控制小区的经营管理权 。
【中国新闻网|东莞终审宣判一起“黑物业”涉黑案 首犯被判十六年半】该组织还以暴力、威胁、滋扰及其他软暴力手段 , 有组织地多次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殴打他人等违法犯罪活动 , 为非作恶、欺压残害民众 , 致1人轻伤、3人轻微伤 , 在当地物业行业形成非法控制 , 称霸一方 , 造成了重大恶劣影响 , 严重破坏当地经济及社会生活秩序 。
【中国新闻网|东莞终审宣判一起“黑物业”涉黑案 首犯被判十六年半】二审法院认为 , 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 , 证据确实、充分 , 定罪准确 , 量刑适当 , 审判程序合法 , 遂依法作出上述裁定 。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