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涉案口罩达33万个 一女子销售伪劣产品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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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晚报讯(采访人员 江跃中)8月21日 , 由上海市黄浦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丁某某销售伪劣产品案 , 在杨浦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 丁某某因采购、销售伪劣口罩达33万个 , 被法院以销售伪劣产品罪 , 当庭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 缓刑一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
新民晚报|涉案口罩达33万个 一女子销售伪劣产品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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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法院以销售伪劣产品罪 , 当庭判处丁某某有期徒刑6个月 , 缓刑一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 黄浦区检察院供图
今年1月23日 , 丁某某在得知新冠疫情爆发 , 口罩需求激增后 , 借机向他人批量采购口罩共计33万个 , 其在明知所购口罩无生产商名、无生产日期、无产品质量合格证的情况下 , 在某商厦入口处设摊 , 以每个口罩人民币0.4元至1元不等的价格 , 向路人兜售 。 经查 , 涉案33万个口罩在4天内被全部售完 , 查证的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5.4万余元 。 经鉴定 , 涉案口罩均系不合格产品 。
同年2月14日 , 被告人丁某某接公安人员电话通知后 , 主动至派出所投案 , 其到案后对所涉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 并在检察机关的敦促下 , 退缴违法所得人民币3万余元 。
【新民晚报|涉案口罩达33万个 一女子销售伪劣产品获刑】案发后 , 黄浦区检察院主动提前介入 , 及时向公安机关提出后续取证方向、证据标准和法律适用等意见 , 确保该案公正、规范办理 , 传递检察机关依法从严打击涉疫犯罪的坚决态度 。
办理销售伪劣口罩案期间 , 涉案口罩对外销售后仍有部分未能追回 , 不仅严重侵害诸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也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了隐患 。 承办检察官主动走访涉案单位某商厦 , 了解该单位防疫用品经营状况及对商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 , 现场讲解销售伪劣产品、非法经营等行为面临的法律风险 , 为企业复工复产助力 。
针对该案的发生 , 承办检察官结合办案和走访调研情况 , 向涉案单位制发检察建议 , 就完善商场日常监管、提升商户法律及产品质量意识、构建问题口罩召回机制等方面提出建议 , 引导企业和商户在疫情时期依法诚信经营防疫用品 。
涉案单位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 , 就相关情况进行督查整改并书面回函黄浦区检察院 , 表示将会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 , 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 。
检察官提醒:对于广大消费者而言 , 购买口罩等防疫用品一定要到药房或有经营资质的商店 , 如发现所购防护用品有质量问题则应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