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陆丰|广东陆丰:餐饮单位经营每桌不得超过8人,每桌登记至少一名就餐客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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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餐饮服务单位禁止群体性聚餐的
补充通知
【今日陆丰|广东陆丰:餐饮单位经营每桌不得超过8人,每桌登记至少一名就餐客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各餐饮服务经营单位:
根据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 , 为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企业疫情防控工作 , 防范聚集性疫情发生的风险 , 从即时起全市餐饮服务单位禁止群体性聚餐服务 , 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餐饮单位经营每桌不得超过8人 , 并减少桌椅摆放 , 增大就餐人员之间的距离 , 必须严格执行“公筷”制度 , 大厅堂食必须科学安排隔桌就餐 。 同时 , 大厅堂食不得超过5桌 , 或者人员总数不得超过50人 。
二、各餐饮经营单位要制定用餐人员可追溯制度 , 每桌登记至少一名就餐客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 。 各餐饮服务经营者要根据《广东省餐饮服务业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引》,落实好餐饮单位内外环境消杀工作 , 餐饮工作人员健康管控等工作 , 同时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保障食品安全 。
以上通知必须严格执行 , 如违反将依据《食品安全法》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顶格处罚 ,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
举报电话:8901401;18934181401 。
陆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23日
责编:刘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