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红包”来了!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支持你(12)

  5.安置随军家属就业的企业免征增值税

  【享受主体】

  为安置随军家属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

  【优惠内容】

  为安置随军家属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 , 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 , 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