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私下签阴阳合同 侵吞公款30万元
_本文原题是私下签阴阳合同 侵吞公款30万元
剧情简介:
某公司要新建两栋宿舍楼 , 主管宋某被指派负责基建工作 , 却利用职务便利与承建商李某签下“阴阳合同” , 侵吞公司款项30万元 。 8月21日 , 宋某、李某二人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晋江市公安局移送检察院起诉 。
主角:
主管宋某 , 56岁 , 晋江人;承建商李某 , 60岁 , 晋江人 。
出品人:
早报采访人员 吴水保
通讯员 刘彩虹
公司建新楼
主管签“阴阳合同”侵吞公款
2019年 , 晋江五里工业区某公司为满足员工住宿需要 , 决定在厂区内新建两栋宿舍楼 。 公司老板黄先生将项目指派给了公司负责基建的主管宋某 , 告知其按要求寻找项目承包商 , 并给出建设项目的心理价位范围 。
今年1月 , 宋某拿给公司一份合同 , 是他代表公司和承建商李某签订的 , 约定宿舍楼造价为230万元 。 但没过多久公司里就有人在议论宋某侵吞公司工程款的事情 , 很快话就传到黄先生耳中 。 经过一番调查 , 在证据面前 , 承建人李某承认帮助宋某侵占公司30万元款项 , 公司随后向晋江市公安局报警 。 在大量证据面前 , 宋某也对自己侵吞公司工程款的事实供认不讳 。
这是怎么回事?原来好事不出门 , 坏事传千里 , 这还是先从宋某的生活说起 。
放出风声寻共犯
不“合作”就拿不到项目
宋某因为爱攀比 , 经常出入高消费场所早已入不敷出 , 靠着透支信用卡拆东墙补西墙 。 面临还款压力的他在接到项目后 , 就“灵机一动”动起了老板给出的心理价位范围的歪脑筋:只要在价位区间内上报比实际签下的合同更高的造价 , 就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侵吞公司钱款 。
随后 , 宋某找了几个承包商 , 试探性地询问是否可以签两份不同的合同 , 即以较高的价格签订一份合同应付公司 , 再以较低的价格签订另一份合同(俗称“阴阳合同”) 。 这样公司支付高价格 , 而承包商履行的是价格较低的合同 , 差价就流入宋某腰包 。 很多承包商一听要签“阴阳合同”帮助宋某侵占公司款项 , 都因为担心被发现打了退堂鼓 。 宋某则一边向老板汇报还在寻找合适的承包商 , 一边向外放出风声表示不签“阴阳合同”就别想拿到项目 。
缺钱两人狼狈为奸
坏事传开东窗事发
李某承包建筑工程已有三十多年 , 手下常年带着几十号工人 , 经常承包一些小型建筑项目 。 但小的自建房项目小、利润低 , 而大的工程又轮不到自己 , 每月还要给几十号人发工资 。 面对越来越差的生意 , 正发愁的李某听说了宋某的事后 , 两人很快一拍即合 。
今年1月 , 宋某代表公司与李某达成委托建造宿舍楼意向后 , 两人签订了两份合同 。 造价230万元的合同交付给公司后 , 两人实际上履行的是另一份200万元的建造合同 , 从而形成差价 。 在公司将工程款项转给李某后 , 李某就将30万元差价转到宋某的银行卡上 。
好事不出门 , 坏事传千里 。 随着宿舍楼项目尘埃落定 , 一些没拿到工程的承包商去打听情况 , 宋某要求签订“阴阳合同”的条件大家都清楚 , 事情就这么传开了 , 最终传到了老板耳中 , 就有了开头一幕 。
【公司|私下签阴阳合同 侵吞公款30万元】“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 侵吞其公司的工程款30万元 , 数额较大 , 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 。 而李某明知宋某侵占公司款项 , 仍配合其签订合同 , 其行为也已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共犯 。 ”办案的陈警官说 。
- 公司|时间过半!易事特:4名董事、高管人员未减持公司股份
- 公司|安信信托再收诉讼 被信保基金要求清偿约14.9亿元
- 所持股份|万兴科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太兵质押150万股
- 公司|复牌了!信邦制药:控股股东将生变 股票9月8日复牌
- 有限公司|金城医药:控股股东金城实业解除质押250万股
- 公司|时间过半!华大基因:股东和玉高林和高林同创未减持股份
- 公司|《浪姐》收官,千亿市值的芒果超媒“撑得住”吗?
- 特朗普|多国博彩公司赌盘显示 特朗普赢面高于拜登
- 检察日报|他为何掏空自己的公司 无锡市惠山区检察官揭开6000万元系列虚假诉讼之谜
- 天眼查|虎牙直播关联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约9.23亿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