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人|腾讯旗下微保被罚12万元 因违规营销未引导客户如实健康告知

_本文原题为 腾讯旗下微保被罚12万元 因违规营销未引导客户如实健康告知
作者:壹零
来源:GPLP犀牛财经(ID:gplpcn)
投保人|腾讯旗下微保被罚12万元 因违规营销未引导客户如实健康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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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7日 , 中国银保监会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 , 微民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由于在手机网页“微医保住院医疗”投保页面以“领取”代替“投保” , 以“仅剩XXXX份”进行营销 , 且未引导客户如实健康告知 , 被罚款12万元 。 同时 , 相关负责人李乐、李明被处以警告并罚款2万元 。
【投保人|腾讯旗下微保被罚12万元 因违规营销未引导客户如实健康告知】
投保人|腾讯旗下微保被罚12万元 因违规营销未引导客户如实健康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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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银保监会官网
天眼查信息显示 , 微民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0月19日 , 注册资本为3.5亿元 , 法定代表人为刘家明 , 公司总部位于深圳市 , 是腾讯首家控股的保险平台 。 经营范围包括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险费;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一条: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及其从业人员在办理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欺骗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二)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三)阻碍投保人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 , 或者诱导其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四)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五)利用行政权力、职务或者职业便利以及其他不正当手段强迫、引诱或者限制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六)伪造、擅自变更保险合同 , 或者为保险合同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七)挪用、截留、侵占保险费或者保险金;(八)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九)串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 骗取保险金;(十)泄露在业务活动中知悉的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商业秘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