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火烧人案围观起哄夫妇被判无罪释放,李伯回应:不公道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 , 去年11月11日 , 李伯在马鞍山遭人淋易燃液后点火焚身 , 一对在现场喧哗的夫妇被控“在公众地方扰乱秩序罪” 。 东区裁判法院裁判官林希维17日裁定二人公众地方内扰乱秩序行为罪名不成立 , 当庭释放 。
民建联立法会议员葛珮帆表示 , 此判决并没有彰显公义 , 收到不少市民投诉觉得判决不公道 , 希望律政司考虑作出上诉 。 受害人李伯表示 , 听到判决后感到不开心 , 觉得不公道 , 称当日被人追骂 , 实在不明白是次判决的理据何在 , 倍感无奈 。

香港火烧人案围观起哄夫妇被判无罪释放,李伯回应:不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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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港媒 资料图
葛珮帆表示 , 当日夫妇二人及其他人在天桥上追着事主以粗言秽语破口大骂 , 破坏社会安宁 , 被控扰乱秩序罪 。 按照香港刑事罪行条例第38条 , 凡是“协助、教唆及煽惑他人犯罪 , 其惩处应与主犯一样” , 尽管夫妇二人并非点火者 , 但他们均有将该场争执升温 。 当时有人放火烧人 , 在此罪行发生时 , 在场人士起哄、不救火、不救人 , 更逃之夭夭 , 是否应视为共犯?但林希维裁判官竟然以事主亦有对骂他人 , 粗鄙程度不相伯仲 , 没证据显示被告有伤害对方的意图 , 裁定二人罪名不成立 , 令广大市民觉得判决不公道 。
葛珮帆还表示 , 李伯原本在上月中接受第五及第六次的植皮手术 , 但疫情严峻 , 入院后医生表示需要押后手术 , 所以暂且回家继续休养等候进一步消息 。 李伯现在双臂与手均感到如被螫咬般疼痛 , 需不断服用止痛药 , 还会时而感到一阵阵的剧痛 , 当拉扯到骹位皮肤便会被撕裂流血 , 还不时感到晕 , 又怕冷又怕热 , 身体状况仍然欠佳 。 李伯需要每两至三个星期就去见医生 , 调校紧身衣及做物理治疗 , 李伯希望疫情早日过去 , 可尽快做手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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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港媒 资料图
【香港火烧人案围观起哄夫妇被判无罪释放,李伯回应:不公道】据港媒此前报道 , 2019年11月11日 , 在香港马鞍山地铁站附近的天桥上 , 57岁香港居民李伯因反对暴徒的破坏公物活动 , 遭到对方殴打 , 暴徒将易燃液体泼在李伯身上 , 李伯瞬间成为“火人” , 烈火燃遍全身 , 烧伤严重 , 惨不忍睹 。 随后 , 李伯被诊断为五级烧伤 , 昏迷11天后才苏醒过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