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发通知:要求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全覆盖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昨日发布《关于印发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业务规范(试行)的通知》 。 通知要求 , 各地应按照《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导则》(建办房〔2015〕45号)要求建立和完善楼盘表 , 并作为实行房屋网签备案的业务基础 。

通知明确 , 在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开展房屋转让、租赁和抵押等交易活动 , 实行房屋网签备案 , 实现新建商品房和存量房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抵押合同网签备案全覆盖 。 各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应按照房地产市场监测指标体系和数据标准 , 建立和完善房屋网签备案系统 。

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交易当事人等办理房屋网签备案的 , 应当进行房屋网签备案系统用户注册 , 取得新建商品房买卖、存量房买卖、房屋租赁、房屋抵押等相应的房屋网签备案系统操作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