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为知名品牌服装制假者生产商标标识,吊这些假货流入各种特卖会、购物节
扬子晚报讯(通讯员 张晓芳 采访人员 刘浏)现代人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于服饰的要求也日趋提高,既要穿着舒适质量好,又要样式新潮更好看,一些知名品牌的服饰因为二者兼顾,受到不少人的青睐,而购买知名品牌的特价商品,则成为性价比高的最优选择。其实,商场特卖会、网络购物节,这些商业噱头下挤破头选出来的商品,都有可能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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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某某在某服装城附近经营着一家制作服装辅料的小店。虽然规模不大,但因为种类齐全、做工细致,平时订单也不少。有一天店里来了两位新客户,带着某知名品牌服装的纸质手拎袋和商标样品过来,询问能不能做。然客户没有提供商标权人的授权证明书,但客户的订单量不小,还有长期合作的可能,吴某某心动了,便接下订单。后吴某某分别联系了制作纸袋以及吊牌、皮标、吊粒等商标辅料的代加工厂,将纸袋和商标样品交给代加工厂,要求工厂在制作产品的同时,印上商标标识图案。
代加工厂制作完成后,吴某某将这些产品卖给了客户。客户收到产品后,将吊牌、皮标、吊粒等商标辅料分别贴到普通衣服上,仿制成知名品牌的服装,放在服装特卖场中作为特价商品,以正品的价格打折销售。因为“合作愉快”,吴某某在第二年、第三年又继续为该客户制作这些带有商标标识的服装辅料,制售数量多达13万件。但结局并不太“愉快”,2019年该客户制假售假的行为被查获后,吴某某也因为涉嫌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扬子晚报|为知名品牌服装制假者生产商标标识,吊这些假货流入各种特卖会、购物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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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吴某某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因侵犯知识产权案件集中管辖,兴化市检察院审查后将该案报送至泰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20年6月23日,泰州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吴某某犯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
检察官提醒,经营者在交易过程中,当客户提出要印制注册商标标识时,不仅要查验客户的合法营业证明或者身份证明,还要查验其商标注册证明及其授权委托书,并要查验所印制的商标样稿是否与《商标注册证》上的商标图案相同,许可使用注册商标的是否标明了被许可人的企业名称和产地。如果不清楚是否是注册商标,可以通过中国商标网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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