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通报一批党员干部酒驾醉驾案例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 , 加强警示教育 , 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遵纪守法 , 遏制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 近期 , 宁波市集中通报了一批党员干部酒驾、醉驾案例 。

  1.海曙区税务局原主任科员陈国辉醉酒驾驶问题 。 2016年11月21日20时55分许 , 陈国辉饮酒后驾驶小型越野客车沿鄞州区永达路由东往西行驶至宋诏桥菜场附近时发生交通事故 , 交警到现场处置事故时 , 发现其有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 。 经鉴定 , 陈国辉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59mg/100ml , 属醉酒驾驶机动车 。 2018年9月4日 , 鄞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陈国辉犯危险驾驶罪 , 判处拘役三个月 , 缓刑四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 2018年9月 , 陈国辉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

  2.江北区慈城镇洪陈村党员沈士忠醉酒驾驶严重违纪案 。 2017年12月7日凌晨 , 沈士忠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被民警查获 。 经鉴定 , 沈士忠血液乙醇含量为153mg/100ml 。 2018年5月15日 , 沈士忠犯危险驾驶罪 , 被江北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 , 缓刑二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 江北区纪委给予沈士忠开除党籍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