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张掖市医保局:优化调整医疗救助政策 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


新甘肃客户端兰州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刘成)近日 , 张掖市医保局优化调整医疗救助政策 , 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 , 使低收入人群的医疗救治得到有效保障 , 有效防止“因病致贫 , 因病返贫” 。
张掖市医保局将农村低收入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按照统一标准给予分类资助 , 住院及门诊慢性特殊疾病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 , 按照统一标准给予分类救助 , 对特困人员和孤儿(包括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保个人缴费部分进行全额资助;对农村一、二类低保、城市全额低保参保人员个人缴费部分给予每人220元定额资助 , 医疗救助比例为75%;对三、四类低保、城市差额低保、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个人缴费部分给予160元定额资助 , 医疗救助比例为70%;对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易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人口个人缴费部分给予100元定额资助 , 医疗救助比例为60% 。
在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或规范转诊且在省域内就医的医疗救助对象 , 经三重制度支付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超过6000元的部分 , 还可享受二次救助 , 救助比例为30% , 且二次救助不计入年度救助限额 。
【来源:每日甘肃网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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