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播|网红直播间的“表演式套路卖”,是现实版“卖拐”
女商家带着哭腔说 , 自己的产品放错链接了 , 现在这个价格是错的 , 但系统崩溃改不回来了 。 她的丈夫知道后对她吼道:“39块钱你就把东西卖了?离婚!”在确认链接无法撤回后 , 与商家连线的网红主播号召直播间的粉丝:“她现在下不了车了 , 大家赶紧买!”妻子为了销量不得不降价卖货 , 却因此被丈夫辱骂;主播为了给“粉丝”低价折扣 , 自掏腰包补齐差价……从去年开始 , 这样的场景就出现在快手的一些网红直播间中 , 并逐渐被越来越多的主播效仿 。
【主播|网红直播间的“表演式套路卖”,是现实版“卖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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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检察日报
在春晚小品《卖拐》中 , 大忽悠靠编假故事、表演套路把厨师骗得一愣一愣 , 生生把厨师忽悠瘸了 , 最终以高价把拐卖给了厨师 , 还换回了厨师的感激涕零 。 而今 , 一些电商与主播一唱一和演双簧 , 通过恶意砍价、吵架、辱骂、演戏等方式诱导“粉丝”购买电商团伙的劣质商品 , 还让“粉丝”误以为得了便宜和实惠 , 简直就是活脱脱的现实版“卖拐” 。
诚然 , 对于“表演式套路卖” , 相关电商平台已经出手整治 , 仅7月24日就通报了28名违规主播和128家劣质电商团伙名单 , 并对部分主播作出停止直播14天的处罚 , 也已经收到了初步效果 。 但这种电商平台的“自罚三杯式整治”毕竟有其天生的局限性 。 一者 , 电商平台既是裁判员 , 又是运动员 , 是利益相关者 , 电商平台也能从“表演式套路卖”中获得一定比例的分成 , 因而其整治决心和诚意令人存疑;二者 , 对违规主播封禁14天的处罚堪称轻微 , 震慑力不强 , 可谓罚酒三杯;三者 , 主播在遭封禁期间 , 还有后门可走 , 可在原账号留言区公布“小号” , 将“粉丝”引流到另外一个号去观看直播 , 从而架空平台的封禁处罚 。
治理“表演式套路卖” , 不能光依赖电商平台自我规范 , 还需要监管部门依法介入 , 加强监管 。 实际上 , “表演式套路卖”不仅是忽悠 , 也不仅是道德问题或诚信问题 , 还是侵权问题 , 触碰了法律底线 。 电商和主播连麦介绍推销商品 , 属于典型的商业广告活动 , 应受到广告法的调整约束 。 广告法第3条规定 , 广告应当真实、合法;第4条规定 , 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 , 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第55条则针对虚假广告设定了罚则 。 “表演式套路卖”虚构事实、编造营销故事、忽悠消费者 , 涉嫌虚假广告活动 , 对此 , 市场监管部门有权依法查处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 ,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 , 应当真实、全面 , 不得弄虚作假或者引人误解 。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进一步规定 ,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应当真实、全面、准确 , 不得有“采用虚构交易、虚标成交量、虚假评论或者雇用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 。 依据消保类法律法规 , “表演式套路卖”已涉嫌消费欺诈 , 市场监管部门也可从这一角度切入治理 。 另外 , 如果电商和主播连麦演戏卖的产品存有“三无”、质量不合格等问题 , 市场监管部门还可依托产品质量法进行监管 , 如数额较大 , 情节严重 , 涉嫌犯罪 , 公安部门则应启动刑事调查程序 。
小品《卖拐》博人一笑 , “现实版卖拐”可是真坑人 , 对于电商与主播连麦演戏忽悠消费者的行为 , 监管部门该好好管一管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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