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主播拒不执行两千余万元违约金,北京三中院视频喊话促成和解

新京报讯(采访人员 刘洋)今日(8月6日)上午 , 北京三中院在“六稳六保”相关机制和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上披露 , 网红主播“刘一手”(原名丁某某)因拒绝缴纳两千多万元违约金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 法院在其大肆炫富后 , 通过短视频隔空喊话 , 令其主动找到法院 , 顺利与申请执行方达成和解 。


网红主播拒不执行两千余万元违约金,北京三中院视频喊话促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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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发布的短视频截图 。

 

新京报此前报道 , 2015年9月18日 , 欢聚传媒公司与网络主播丁某某签订了《经纪协议》 , 丁某某承诺作为该公司旗下艺人 , 全面服从公司的经纪安排 , 将公司旗下的直播平台“YY平台”作为唯一互联网演绎平台 , 合作期限为2015年9月18日至2020年9月17日 。

 

然而欢聚传媒公司发现 , 丁某某自2017年3月开始私下在“快手”直播平台进行互联网直播表演 。 其间 , 欢聚传媒公司多次对丁某某劝阻无果 。 欢聚传媒公司认为丁某某的行为严重违反双方协议 , 根据二者协议 , 若丁某某到与“YY平台”相竞争的平台从事互联网直播 , 构成根本违约 。

 

网红主播拒不执行两千余万元违约金,北京三中院视频喊话促成和解。2019年2月19日 , 广州仲裁委员会出具的裁决书显示 , 经仲裁 , 丁某某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向申请人支付违约金2300万余元 , 并承担部分仲裁费16万余元 。 事后 , 丁某某未执行仲裁 , 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 此后 , 因丁某某在北京有财产可供执行 , 该案在北京市三中院进行执行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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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现场 。 法院供图

 

今日(8月6日)上午 , 北京市三中院执行一庭副庭长才雪冬介绍了该案执行细节 。 当时承办法官依法推进执行程序 , 并对丁某某采取限制消费及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 。 但丁某某仍拒绝执行 , 并在直播过程中表现出对法院强制执行的轻视态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