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江津双福:滴滴司机靠“打望”来缓解感冒症状?用错方法致乘客腰椎骨折
易某(男 , 48岁)是一名滴滴车司机 , 7月21日 , 他像往常一样 , 早上7点多就出门开始“跑车”了 。 下午4点多 , 他驾车沿双福新区枫林大道由铁马方向往育才中学方向行驶 , 行驶至枫林大道1KM+800M(福城医院)路段时 , 因操作不当撞上了车行方向右侧的公交车站隔离花台 , 致后排乘客刘某(女 , 47岁)腰椎骨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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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九)款规定:“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 , 不准驾驶车辆” 。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江津双福:滴滴司机靠“打望”来缓解感冒症状?用错方法致乘客腰椎骨折】(@江津交巡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