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检察官接访笔录|被害人家属:“听说他最近要被减刑了,我强烈不服……”( 二 )


蒙永山: 如果是您说的这样 , 我们会找宋某某母亲所在社区及派出所 , 对她进行批评教育 , 必要时可责令她向您赔礼道歉 。 希望您能理性看待这件事情 , 客观地说 , 一个重大刑事案件的发生 , 伤害的不仅仅是案件当事人 , 还有他们身后的家庭 , 这也说明守法对每一个公民的重要性 。
李某某: 我42岁才生了儿子 , 我能不心疼吗?我想去他家报仇……(哭泣)
蒙永山: 对您家庭发生的这个不幸事件 , 我们深表同情 。 希望您保重好身体 , 尽量安排好自己的生活 。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 , 我们将要求西平地区检察院依法监督宋某某减刑相关事宜 。 同时我们将会同您居住地派出所、社区等相关部门调查核实宋某某家人对您进行人身攻击的问题 , 如果情况属实 , 将对宋某某家属进行批评教育 。 关于民事赔偿未全部履行的问题 , 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我们也会尽力与宋某某及其家属沟通 。 相关情况落实后 , 我们会给您一个答复 。
李某某: 感谢检察长在百忙之中对我的接待 。 听了检察长耐心解答 , 我心里敞亮一些了 。
【回访情况】 青海省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会同有关单位对上访人李某某反映问题及时开展工作 。 一是依法监督宋某某减刑 。 2019年4月25日 , 西平地区检察院派驻西宁监狱(宋某某服刑地)检察人员会同监狱刑罚执行科负责人向宋某某核实询问相关情况 , 以及是否存在指使其母亲宋某花对李某某进行言语刺激并对抗法院执行等问题 。 同时 , 要求宋某某对其母亲进行规劝 , 并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履行民事赔偿义务 。 宋某某对其犯罪行为表示认罚、悔罪 , 但称其对母亲与李某某发生的矛盾并不知情 。 宋某某承诺 , 规劝其母不再对李某某进行言语刺激 。 当晚 , 监狱民警安排宋某某拨打亲情电话 , 宋某花表示不再与李某某及其家人发生正面冲突 。 经西平地区检察院核实 , 2018年11月28日 , 宋某某死缓二年已经期满且缓刑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 , 应当减为无期徒刑 。 二是约谈宋某某家属 。 2019年4月26日 , 青海省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与西宁市城中区检察院联合宋某花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民警及社区书记共同约谈宋某花 。 谈话中 , 宋某花虽然否认对李某某进行过言语刺激、破坏已执行房屋 , 但就其子行为对李某某及其家人造成的伤害表示歉意 , 并保证今后会尽力修复双方关系 。 约谈结束后 , 青海省检察院第九检察部还走访了李某某所在社区和公安派出所 , 希望他们给予李某某更多关心和帮助 , 使她尽早回归正常生活 。
2019年5月6日 , 青海省检察院就蒙永山接访后检察机关所做的相关工作向李某某进行了反馈 。 李某某表示满意并再三表达自己及家人对蒙永山的问候及感谢 。
来源:检察日报
青海省检察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