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聊聊关于房产的那些事!建议收藏


买房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 , 结婚买房更是像油条配豆浆一样是首选搭配 , 但是房产归属却是一个严肃的法律问题 , 你知道婚前买、婚后买、父母出资买等情况下房产如何归属吗?今天我给大家梳理一下关于房产的那些事 。
一、婚前购房 , 我们分一方出资和双方出资来看 。
一人出资的情况 。 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名下 , 婚前已支付全款或贷款已经还清 , 那无论房屋产权证书是在婚前办理还是婚后办理 , 毋庸置疑 , 房屋都属于出资方的个人财产 。 如果婚前一方已经支付首付款 , 并以自己的名义签了购房合同、向银行申请了贷款 , 但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 , 那么房子可以认定为支付首付款的一方所有 , 贷款额也为个人独自的债务 , 但夫妻二人共同支付的贷款以及房子的增值部分应认定为共同财产 。 如果一方支付首付款 , 由对方签订购房合同 , 也就是房产登记在对方名下 , 一般应当认定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 , 属于双方共同共有 , 房子是夫妻双方的 , 当然贷款债务也是 , 当然如果一方出资付首付时明确表示自己不差钱 , 这就是送给对方的 , 那就另当别论 , 法律尊重其意愿 。
双方出资的情况 。 两人一块出钱 , 房屋登记在两人名下 , 无论是同居还是已结婚房子都属于两人共有 , 只不过一个叫一般共有 , 一个叫共同财产 , 表达的意思是一致的 。 如果一块出钱而登记在一方名下 , 则要看两人两人的关系认定 , 如果已同居则是一般共有 , 如果没有同居生活 , 法官将根据购房时的背景、出资金额等在公平原则的指导下充分行使自由裁量权 , 来认定出资性质为借款、赠与或者其他情况 。
二、 婚后买房 , 同样要区分一方出资还是双方出资 。
当一方出资且房产登记在出资一方名下 , 利用婚前财产全款买的 , 那么房屋就是这一方婚前财产在婚后的转化 , 仍属于一方财产 。 如果是贷款买的 , 那么婚后偿还的贷款部分和房屋增值部分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是一方出资但是房屋登记在双方或者对方名下 , 这是房屋属于双方共同财产 。
如果婚后夫妻双方以共同财产购房 , 无论房产登记在双方谁的名下 , 房屋都属于二人的共同财产 。 我曾经听说因为房本只写了一方名字而闹到要离婚的 , 婚后买房的小夫妻不要纠结此时房本写谁的名字 , 没有多大意义 。
夫妻双方出资还有一点特别之处 , 就是有的夫妻会选择将房产登记在未成年子女的身上 , 这个在分割的时候要分情况对待 。 如果双方真的是给孩子提前规划未来 , 给孩子买房置业 , 那房子应该认定为未成年子女的 。 如果不是 , 只是由于一些客观原因将房子登记在子女名下 , 这就要认定房子 属于双方的共同财加以分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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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如果是父母出资 , 房产如何认定呢? 同样 , 父母出资我们也要分多种情况来看 。
一方父母全额出资 , 房子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 , 无论婚前婚后 , 此时房子都视为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 , 属于出资父母子女的个人财产 。 如果婚后 , 父母出全款买房 , 将房产登记在对方或者双方名下 , 在无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情况下视为对夫妻二人的赠与 , 为共同财产 。
如果在婚前一方父母支付房屋首付款 , 将房子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时 , 一般应当认定房子归出资方子女所有 , 婚后偿还贷款部分及房屋增值部分为双方共同财产 。 若此时将房屋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子女名下 , 一般认定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 除非出资父母对出资性质有明确的约定 。 如果一方父母出资付首付为婚后夫妻买房 , 无论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还是双方名下 , 都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 为共同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