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报客户端|未关注却能看到好友书单,微信读书软件用户起诉腾讯


北京日报客户端|未关注却能看到好友书单,微信读书软件用户起诉腾讯
使用微信账号登录微信读书软件后 , 黄某发现 , 自己可以与微信好友互相查看读书信息 。 黄某认为软件此举侵犯了其个人信息权益及隐私权 , 故将微信读书软件、微信软件的开发者、运营者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腾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下统称腾讯公司)起诉至法院 。
7月30日下午 , 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了这起案件 , 认定腾讯公司侵害原告黄某个人信息权益 , 应停止收集使用微信好友列表信息并删除 , 停止将黄某的微信读书软件信息向其微信好友展示 , 书面赔礼道歉并赔偿公证费6600元 。
【北京日报客户端|未关注却能看到好友书单,微信读书软件用户起诉腾讯】黄某是微信读书软件的用户 。 她发现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 , 微信读书软件自动为其关注了大量的微信好友 。 无论她是否在微信读书中关注微信好友 , 都可以和共同使用微信读书的微信好友相互查看书架、正在阅读的书籍、读书时长等读书信息 。
于是 , 黄某将腾讯公司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 , 要求其解除其微信读书内对微信好友的关注、停止提供读书信息、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等 。
但腾讯公司称 , 黄某并未证明微信读书存在自动添加关注的行为 , 此外 , 微信读书中的读书记录向共同使用该应用的好友开放 , 在微信读书的用户协议中已经进行了告知 , 并经用户同意 , 不构成侵权 。
经审理 , 北京互联网法院认为 , 黄某提交的大量已经公证的用户评论 , 包含着大量有关微信读书会在使用期间为用户自动关注微信好友的内容 。 原告对微信读书存在为用户自动添加微信好友的行为已完成了初步举证 , 而腾讯公司主张是原告主动添加关注 , 应提供相应证据 , 如操作记录、代码等 。 在腾讯公司掌握证据却未提交的情况下 , 法院采信黄某主张 , 认定原告微信读书中的关注关系为微信读书自动添加 。
同时 , 微信读书、微信为两个独立应用 , 不能当然进行好友关系的迁移 。 书架、正在阅读的读物、推荐的读物、读书时长、读书想法等 , 一定程度上可以彰显一个人的兴趣、爱好、审美情趣、文化修养 , 可能勾勒刻画出一个人的人格侧面 。 而在这个几乎各种生活轨迹均被记录并刻画的数字时代 , 用户应享有自主建立或拒绝建立信息化“人设”的自由 。
法院认为 , 微信读书产品设计侵害用户隐私风险较高 , 应就信息处理方式向用户显著告知并征得同意 。 微信读书为原告自动添加微信好友的行为 , 显然未征得原告的同意 , 构成对原告个人信息权益的侵害 。
不过就本案来看 , 涉案的读书呈现方式 , 尚不至构成一般理性标准下的“私密性”标准 , 因此对黄某主张腾讯公司侵害其隐私权 , 不予支持 。
综合全案证据 , 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判决腾讯计算机公司停止微信读书软件收集、使用原告微信好友列表信息的行为 , 并删除微信读书软件中留存的原告微信好友列表信息;解除原告在微信读书中对其微信好友的关注;解除原告微信好友在微信读书中对原告的关注;停止将原告使用微信读书软件生成的信息(包括读书时长、书架、正在阅读的读物)向原告微信好友展示的行为;腾讯深圳公司、腾讯计算机公司向原告书面赔礼道歉;三被告连带赔偿原告公证费6600元 。
来源 北京日报客户端 | 采访人员 刘苏雅
编辑:王海萍
流程编辑:王梦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