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对科研违规零容忍,厚植正派创新生态


新京报对科研违规零容忍,厚植正派创新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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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制度来规范科技活动 , 对违规行为明确说不 , 才能涵养正派的科研创新风气路 。 资料图 。 图片来源:***网
中国科学技术部7月31日通过官网发布科学技术部令第19号 , 正式公布将于2020年9月1日起施行的《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 , 对各项科技活动违规行为予以清晰界定 , 并明确具体处理措施 。
与科技活动相关的规范性文件 , 其实并不少 。 但《规定》专门对科技活动违规行为厘清边界、明确处理措施 , 还是首次 。 这可看作是进一步规范科技活动 , 净化科研创新风气的一种制度补充 。
包括科技活动实施单位、科技人员、科技活动咨询评审专家等在内的科技活动参与主体的行为表现 , 是科研创新生态的重要组成部分 。 只有每个参与者都知道自己的行为边界在哪里、受到怎样的约束 , 才能有效规避一些侥幸心理 , 真正彻底压缩“走捷径”“打擦边球”的空间 , 科研创新生态也才能更清朗 。
比如 , 在科技活动的申报、评审等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 , 实施或接受“打招呼”“走关系”等请托行为 , 都被明确为典型的违规行为 。 这一点 , 其实早就是社会共识 , 相关违规现象也时有曝光 。 但在缺乏明确的制度界定的情况下 , “打招呼”等现象有沦为“潜规则”之虞 。 它往往包裹在“人情世故”的惯性之中 , 实际则损害正常的科研创新风气 , 成为学术不公、圈子文化的注脚 。
事实上 , 去年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也指出 , 要防止和反对科研领域的“圈子”文化 , 破除各种利益纽带和人身依附关系 。 抵制各种人情评审 , 在科技项目、奖励、人才计划和院士增选等各种评审活动中不得“打招呼”“走关系” 。
这次《规定》细化到对所有科技活动中的“人情”操作说不 , 范围更大 , 要求更严格 , 为彻底清除一些由来已久的“人情风”“圈子风”提供了更具体的制度支撑 。
另外 , 如对科技活动咨询评审专家 , 《规定》明确违反回避制度要求 , 出具明显不当的咨询、评审意见等 , 都属于违规;而第三方科技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 , 包括“采取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科学技术活动相关业务”等 。
客观说 , 上述违规行为 , 在现实中并不新鲜 , 《规定》对此予以明确 , 恰恰体现了现实针对性 。 要知道 , 近几年所发生的一些引发社会高度关注的科研违规案例 , 如从韩春雨事件到基因编辑婴儿事件等 , 违规行为并不只体现在某一个环节 , 相关责任也不仅限于科技人员本人 , 唯有对各个参与主体的行为都予以有效匡正 , 才能最大程度避免重蹈覆辙 。
与此同时 , 规定对违规行为的处理 , 也给出了相对统一、明晰的处理尺度和刚性约束 。 如视违规主体和行为性质 , 可单独或合并采取“警告”“责令限期整改”“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等具体处理措施 , 违规行为涉嫌违反党纪政纪、违法犯罪的 , 要移交有关机关处理 。 说到底 , 这是对科技活动违规行为亮明了有违必罚的零容忍态度 。
【新京报对科研违规零容忍,厚植正派创新生态】规范科技活动 , 对违背科研创新规律、伤害科技创新生态的违规行为说不 , 是涵养正派的科研创新风气的必由之路 。 而在当前背景下 , 《规定》出台 , 更不无“应景”意味 。 众所周知 , 随着国际局势变化 , 当前我国科技创新面临着新挑战 , 自主创新的必要性和迫切性更为突显 , 也自然对科技创新生态 , 以及科技活动参与者的行为规范提出了更高要求 。 因此 , 以完善的制度预防和惩治科技活动违规行为 , 正逢其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