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立法保护辽河流域水环境 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将被追责

  吉林立法保护辽河流域水环境 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将被追责

  新华社长春8月1日电(记者张建)1日闭幕的吉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吉林省辽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 , 明确规定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将被追责 , 这标志着辽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有了专门的地方性法规 。

  条例规定 , 严格控制地下水资源开发 , 实行地下水取用水量和水位控制;在地下水严重超采地区 , 依法划定地下水禁止开采或者限制开采区;未经批准的和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 , 应当予以关闭 。 同时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流域水生态修复进行统筹规划 , 实施退耕还河、还林、还湿 , 严格控制水土流失 , 拓展水生态空间 , 恢复水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